民进党管网媒 白色恐怖3.0

王之道民进党管网媒 白色恐怖3.0(图/赵世勋摄)

中天新闻台(中天)移师网路平台,继续行使第四权,善尽媒体监督政府责任之际,行政院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悄悄举起另一把打压言论自由的利剑

外传NCC重启研拟网际网路视听服务管理法」(网管法)草案,规定「一定经营规模以上之网际网路视听业者」应办理登记,且不得提供非法业者或其代理人所需设备或服务,对于境外未取得许可的服务内容应依主管机关之通知予以拦阻或为必要之处置,不得有「经相关主管机关认定妨害国家安全」。NCC企图更进一步限制新闻自由,令人不寒而栗。

审视网管法内容,首要重点在于国家安全,但标准由主管机关自由心证,令人联想起NCC对中天的审查,可说是「白色恐怖二.○」。对民进党来说,「国家安全」这顶大帽子何其好用!把反对立场的媒体一律扣上红帽子,现在又要对网路媒体进行国家安全审查,那岂不是为「白色恐怖三.○」取得合法依据?

过去民进党以追求自由的姿态示人,掩饰其真正的本性,那就是「终极台独」。凡是妨碍这个目标的因素,都必须彻底排除。现在透过关中天,达到媒体寒蝉效应,接下来就是借由「打假新闻」名义,或是以维护民众视听权利理由,控管任何形式的媒体,达成实质「一言堂」。

因民进党把民主自由喊得震天价响,致使外界误以为他们是在为核心信仰奋战,其实民主自由对他们而言,只是一种「工具」。若媒体经营者误以为言论自由权利是天经地义,是被民进党遵循不渝的,完全是美丽误会

从最高行政法院驳回中天假处分抗告的理由来看,代表司法权放弃制衡行政权,认同政府居于管理地位、拥有媒体的生杀大权,尤其无知地认定卫星新闻台为「公共财产」,所以政府有权监督,更是违背了媒体实务

正如NCC前主委苏蘅所说:「中天不准换照案,不但显示NCC没有言论及新闻自由的基本素养;对媒体监督政府发挥民主功能,更只有破坏性的影响。」她直指此案象征「政治公权力打压新闻自由的黑暗时代」,显示民进党滥用权力到了极致!

对蔡政府而言,国家安全是块遮羞布,透过把竞争对手抹红,就能将其排除言论自由的保障。民主自由对民进党而言,是用来招揽支持者、包装政治斗争;言论自由充其量是「口头禅」,完全没有价值内涵,「抗中求独」才是最首要。否则关中天后,寒蝉效应已经达成,为何还要制定弥天盖地的网管法?因为整治反对「抗中求独」的言论,绝不能有漏网之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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