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喊社宅採收入分級收費 內政部:恐釀補貼對象誤判

数十个住盟齐聚行政院大门口举行记者会抗议,不满内政部将依「身份」订定社宅分级收费原则,呼吁依现行「收入」订定社宅分级收费原则,不要开倒车。记者苏健忠/摄影

针对民间团体喊出,内政部目前研订社会住宅租金分级收费原则草案应改采所得分级方式进行收费,内政部表示,民团所提方案立意良善,但从台北市与桃园市近年推动所得分级方式经验发现,的确有错置过度补贴的问题,容易造成补贴对象及强度误判,不适合扩大应用,应整合建立更均衡的方案。

内政部指出,社宅分级收费原则草案经过多次与地方政府会商修正,台北市与桃园市政府表示可支持认同并不反对,其所建议的建立新旧制度转轨配套措施也已配合纳入新方案;台中市政府则支持采身分别做为分级收费原则,主要因为弱势身分已经由社福单位审查及个访,且每年审查,较具有公信力,对政府财政较为稳健;台南市与高雄市亦均表示支持认同。

内政部进一步说明,以所得分级虽立意良善,但因我国报税所得资料有其课征局限性,以其作为申请资格门槛尚可,如作为租金分级审查依据,容易造成补贴对象及强度误判,不适合扩大应用。

内政部表示,新方案充分考量社宅承租人负担能力,将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等经济弱势户的租金负担率从原标准的30%大幅降为20%以下;经济弱势户租金折扣也从过去的5折增订3折至4.5折,社会弱势户也从过去的7折增订6折至6.5折。此举将可有效降低社宅住户租金负担压力,所增加的财务缺口也都由中央政府补足。

内政部考量新成屋市场租金过高,市场租金将导致承租户难以负担,因此草案内容是以中古屋(屋龄加计10年)租金作为新完工社宅的市场租金,由估价师估价并授权地方政府审查评定,依租金折扣表再打折,所以对于进住社宅民众将更优惠更容易负担,民众不必担心住新社宅将会有较高负担。

内政部表示,目前地方政府社宅租金若是采用现行方式收费者,为维护既有承租户权益,地方政府仍可依现行方式收费,可以等到原本承租人租期上限期满,再依分级收费原则草案公告租金收取,因此其权益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