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店「易鼎活蝦」製造廠查獲未經許可蘇打粉 遭罰144萬

「大鼎活虾餐厅股份有限公司」,被查获使用未经许可的添加物「苏打粉」,并用于大鼎虾饼、调味虾仁包及虾卷炸粉等。示意图,本报资料照片

爱吃虾的饕客注意!卫福部食药署今天公布,活虾名店「易鼎活虾」的制造厂「大鼎活虾餐厅股份有限公司」,查获用于大鼎虾饼、调味虾仁包及虾卷炸粉的苏打粉,属于未经许可的添加物,加上「HACCP」复验未通过,总计遭裁罚144万元。

食药署今天公布「112年干制水产食品制造业稽查专案执行结果」,副署长林金富说,连锁店「易鼎活虾」的制造厂「大鼎活虾餐厅股份有限公司」,被查获使用未经许可的添加物「苏打粉」,并用于大鼎虾饼、调味虾仁包及虾卷炸粉等,现场封存相关产品并责令业者下架回收,违反食安法第15条第1项第10款规定,裁处新台币96万元。

林金富解释,业者使用添加于食品中的苏打粉,应向食药署申请,取得许可、确认原料安全才能使用,假设业者取得许可的为A苏打粉,但业者使用B苏打粉,就会违反相关法规,这次的违规状况,就是稽查人员到制造厂稽查时,查获未经许可的苏打粉,裁罚基准方面,考量业者资本额、产产品违规情形等,首次违规裁罚96万元,如有违规则会翻倍处罚。

「大鼎活虾餐厅股份有限公司」的另一项违规原因,则是因为餐饮业食品安全管制系统(HACCP)不合格,复查仍有部分不符合规定,依食安法第8条第2项规定,裁处新台币48万元整,连同未经许可添加物部分,业者共被裁罚新台币144万元。

食药署指出,HACCP为危害分析重要管制点系统制度,危害分析(HA)为针对食品生产过程,包括从原料采收处理开始,经由加工、包装,流通到最终产品提供消费者端,进行科学化及系统化评估分析,以了解各种危害发生可能性;重要管制点(CCP)则是经危害分析后,针对制程中某一点、步骤或程序,其危害发生可能性危害性高者,订定有效控制措施与条件以预防、去除或降低食品危害至最低可以接受的程度。

林金富说,本次专案共计查核65家、抽查140件产品标示及抽验90件水产原料或成品。其中,1家未投保产品责任保险、1家电子申报复查不合格、7家未设置核备卫生管理人员、2家查获贮存逾期食品原料、1家HACCP复查不合格、1家使用未经许可的添加物及2件产品标示不符规定,以上不符规定事项,辖管卫生局皆已依法处办。

本次专案共计查核65家,抽查140件产品标示及抽验90件水产原料或成品。图/食药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