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免稅額、標扣、薪所扣除額調高 後年報稅適用

财政部今天在行政院会进行「所得税制优化惠民措施」报告,会后在记者会上宣布惠民免税额调高措施。记者刘宛琳/摄影

财政部今天在行政院会陈报「所得税制优化惠民措施」报告,113年度每人免税额由9.2万元调高至9.7万元、标准扣除额由12.4万元调高至13.1万元,薪资所得及身心障碍特别扣除额由20.7万元调高至21.8万元。预估增加民众可支配所得175亿元。114年5月申报113年度综所税时可以适用。

针对持续实施惠民措施,财政部表示,一,将调高112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费用为20.2万元;二,调高113年度免税额、扣除额及课税级距;三,提高伙食费免税金额。

财政部表示,财政部依纳税者权利保护法第4条规定,公告112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费用金额为20.2万元,较111年度增加6000元,预估受益户数约235万户,较上一年度增加9万户,明年5月申报112年度综所税时即可适用。

在调高113年度免税额、扣除额及课税级距部分,财政部表示, 由于消费者物价指数上涨程度5.50%已达综所税免税额、相关扣除额及课税级距应调整标准3%,因此113年度每人免税额由9.2万元调高至9.7万元、标准扣除额由12.4万元调高至13.1万元(有配偶者加倍扣除)、薪资所得及身心障碍特别扣除额由20.7万元调高至21.8万元,与调高课税级距金额,预估增加民众可支配所得175亿元。

提高伙食费免税金额部分,财政部指出,为适度反映物价变动情形,近期修正营利事业所得税查核准则第88条,将伙食费免列入员工薪资所得额度,由每人每月2400元调增为3000元,并自112年1月1日适用,以减轻员工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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