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税身障扣除额 手足不适用
民众在申报遗产税的时候,国税局提醒,被继承人扶养重度身心障碍的兄弟姊妹,是否能够多扣除。(吴静君摄)
财政部高雄国税局日前审查,常常发现民众申报遗产税案件时,发现民众误用身心障碍扣除额,例如近期发生一件案例,因为扶养领有身心障碍手册的妹妹,误以为可以列举身心障碍扣除额,税额相差了36万元。
根据《遗产与赠与税条例》规范,享有免税额目前1333万元、配偶扣除额553万元、父母138万元、丧葬费138万元、直系血亲卑亲属56万元、重度以上的身心障碍扣除额693万元、受扶养的兄弟姊妹及祖父母56万元。
国税局举例,今年甲先生过世,留有2500万元的遗产,甲先生有妻子和一名成年子女,还有一个领有重度身心障碍手册的妹妹,因此在配偶替甲先生申报遗产税时,除了扣除免税额1333万、配偶扣除额553万元、直系血亲卑亲属扣除额56万元、扶养妹妹的扣除额56万元和丧葬费用138万元。配偶认为,因为妹妹符合《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的身心障碍扣除额,所以申报净额0,不用缴纳所得税。
该局表示,依据《遗产及赠与税法》第17条第1项第4款之规定,继承人如果是被继承者的配偶、直系血亲卑亲属、父母,符合《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规定的重度以上身心障碍者,或《精神卫生法》规定的严重病人,才可以加扣身心障碍扣除额693万元。
甲先生受其扶养的妹妹因非属前述规定被继承人之配偶、直系血亲卑亲属或父母,因此,无该项扣除额之适用,所以2500万的遗产只能扣除免税额1333万、配偶扣除额553万、直系卑亲属56万以及丧葬费138万元,遗产净额为364万元,适用税率10%,应纳税额就36万4000元。
高雄国税局特别提醒纳税义务人,在申报遗产税时应确认各项扣除额的适用规定,以确保申报内容正确。高雄国税局表示,民众可由财政部税务入口网页,热门连结专区及各地区国税局网站,点选「国税小帮手」图示进入国税智慧客服,透过线上咨询可即时获得所需答案。
国税小帮手目前提供综合所得税、营利事业所得税、营业税、遗产税、赠与税、货物税、烟酒税、证券交易税、期货交易税、税捐稽征法及纳税者权利保护法等线上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