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遗产扣除额 遗族、继承人是关键

我国遗产税申报人顺位依序为遗嘱执行人、继承人及受遗赠人、遗产管理人。

而继承人优先顺序依序为配偶(当然继承人)、子女或孙子女等直系血亲卑亲属(第一顺位)、父母(第二顺位)、兄弟姊妹(第三顺位)、祖父母(第四顺位)。

依遗赠税法第16、17-1条规定,亲属(被继承人)死亡时,有多项财产免计遗产税,包括过世者日常生活必需用具(总额上限89万元)、职业工具(总额上限50万元)、过世者死亡前五年内已缴遗产税财产,过世者自己创作的著作权、发明专利权、艺术品,以及公共使用道路土地等14种。

另在扣除额方面,除丧葬费扣除额123万元不限情况可使用,过世者若遗有配偶、父母等,可分别适用配偶扣除额493万元、父母扣除额1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