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强行带儿赴欧被判刑 嬷心疼孙

江姓幼童父母闹离婚,监护权谈不拢,妈妈带人把他从阿嬷家强行抱走,连夜搭机远赴欧洲定居;本月初,妈妈为此被法官以「共同以强暴妨害人行使权利罪」判刑一个半月。头发花白的阿嬷获悉后,摇头表示不想管,但想起远在地球另一端的孙子,还是忍不住心疼。

彭姓女子江男相识多年后结婚,定居北部,彭女从事旅游业,经常带团出国不在家,八十七年底生下江童后,即带回娘家外婆照顾。彭女与江男聚少离多,九十一年间曾协议离婚,但隔天二度结婚,江男并签署同意书,同意彭女将江童带到欧洲定居并就学,母子离台当天江男付钱买机票,还亲自送到机场

二年后,彭女带江童返台探亲,预定一个月后再返欧洲,江男到她娘家接江童返回彰化阿嬷家,原说好一周后送回外婆家,江男后来反悔,想把儿子留在身边,不让他回欧洲继续就学,彭女反对,江男遂将儿子藏起来。

一个多月后,彭女带六名亲友赶来彰化,看到江童坐在阿嬷家客厅看电视,抱了就走;虽然江男与阿嬷极力阻挡,但仍遭对方亲友阻拦,眼睁睁看着江童被带走;母子俩连夜搭机返回欧洲,至今江童已上中学,不曾回来台湾

江男后来诉请离婚,于九十五年间判准,但两人一直未对江童的监护权达成协议,因而对簿公堂,江男并针对彭女当年带人来抢儿子一事,告她妨害自由、略诱。

法官审理,认为彭女是因江男先把儿子藏起来,才动手抢人,不构成略诱罪。本月初改以「共同以强暴妨害人行使权利罪」,判她一个半月徒刑,彭女亲友也被依同罪判处拘役四十天,均得易科罚金

阿嬷说,虽然孙子从小是由外婆带,可是「孩子是在我这儿被抱走的,我那会不想伊…」六年不见,孙子肯定认不出阿嬷了,但「伊还是我的孙啊…」。

彭女曾设籍苗栗,但行踪成谜,无法得知她对判决的看法,向村里长和左邻右舍打听,亦无斩获。知情人士研判,彭女可能出境后即停留在德国,另种可能则持外国护照用新身分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