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退休病逝「退休金被充公」!注意單身勞工 風險更大
桃园一名男子连续缴劳保24年,在52岁退休时退保,但在55岁生日前因病过世,家属想替他请领劳工给付时,却遭到劳保局拒绝,高达上百万劳保年金只能全数充公。虽然这实属个案,但根据劳保局规定保费全数充公的条件,目前越来越多人是没结婚、没子女等情形,保费充公情况在未来恐怕更加普遍。
桃园一名男子连续缴劳保24年,55岁因病过世,上百万退休金竟然全数充公? 示意图/Canva
为什么会领不到劳保退休金?劳保充公?
桃园男子过去在职时间用最高级距45,800元,投保劳保长达24年,但在55岁生日前因病过世,原本以为有一次的老年年金可以请领,但最后去劳保局请领遭到拒绝,最后结果是所有保费全数充公,损失151万元。
为什么男子的家属领不到老年年金,而且直接充公呢?根据劳保局规定,「一次请领老年给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正常来说,这名男子家属可以领到151万元,不过以上六条规定,刚好有两个不符合,包括:
一、年满50岁、投保年资满25年(男子投保年资24年,不符合)
二、年满55岁、投保年资满15年(男子55岁生日前夕过世,不符合)
「保证请领领回机制」遗属可领剩余退休金
事实上,劳工也不用过度担心,因为劳保有「保证请领的领回机制」,万一劳工在开始请领劳保年金时过世了,劳工的年金给付金额少于一次请领的金额,他的遗属就可以一次领走差额金额或去申请遗属年金。
举例来说,假设桃园男子有符合一次请领老年年金的资格,便可领151万元,按照试算1个月可以领1.7万元,1年可以领20.4万元,2年可以领超过40万元。
假如只领了2年就过世,实际只领40万元,中间未领到的111万元(151万-40万),可以采用劳保保证领回机制。规定是,过世时每个月所领的年金给付金额少于一次领的金额,家属可以选择将中间的差额全部领回,或是请领遗属年金。
单身、无子女 退休金充公机率更高
此外,劳保局表示,如果是符合以下条件,保费也可能全数充公:
一、挂名投保
劳工已离职或从公司办理退休,不得再转往职业工会投保、累积年资,若经查明属实,将会被取消劳保资格,不仅年资无法计算,已缴纳的保费不会退还;且劳工还须补缴国民年金,若有领取保险给付,劳保局也将依法追还
二、受雇海外企业
劳保有施行区域的限制,「劳工须受雇在『台澎金马』登记的公司行号」实际从事工作,才能由公司加保。若是长期旅外或在中国工作,不在劳保施行区域范围,也不能够透过职业工会、渔会加保。
三、入监服刑者
因案停职或被羁押,未经法院判决定谳的劳工,仍可以继续参加劳保;如果是经法院判决定谳,入监服刑无法加保。
还有一种情况是,根据劳保继承顺位,若无人继承,也可能会直接充公。第一是配偶,如果没结婚没配偶,就可能充公;第二是子女,有结婚但没小孩者,也可能被充公;第三是父母跟祖父母,如果开始领劳保年金,父母几乎都已经70~80岁,祖父母已经过世,很难领到。第四继承顺位是受抚养的孙子女;第五个是兄弟姐妹,必须是受抚养的兄弟姐妹。
换言之,如果依照现在越来越多人单身、没有结婚、也没有子女的情况下来看,未来劳保费充公的机率恐怕会越来越高。为了避免此状况发生,首先,要让自己活得久一点,其次,多数专家都认为,政府应该要放宽继承的条件,让劳工自己可以指定遗嘱的指定受益人,解决没有继承人而劳保年金全数充公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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