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房客割颈自杀... 房东还保证「很干净没死过人」继续转租

房东隐瞒凶宅资讯,还继续转让套房。(图/达志意图

社会中心桃园报导

一名刘姓男子多年前把三层楼房屋隔成多间套房出租,但一名女房客2013年在套房内割颈自杀,1个月后他却游说王姓妇人承租所有套房,还保证「这里很干净,没有死过人」,导致王姓妇人同意花210万元获得经营权和设备所有权。直到王妇儿子事后得知套房内曾发生房客自杀身亡案件,惊觉受骗,全案因此曝光

判决书提到,刘男曾因房客自杀一事而到警局制作警询笔录侦讯,明知套房即因该非自然身故案件而俗称凶宅,依社会民情,一般社会大众对于曾发生非自然身故情事的凶宅,多存有嫌恶或畏惧心理,而于房屋租赁实务中,因会严重影响房屋租金价格承租人承租意愿,当属交易上重要事项;但刘男意图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于诈欺取财,开始游说王妇及其儿子接手经营,且故意隐瞒事实,使对方因而陷入错误

王姓妇人事后察觉异状,立刻提告诈欺并提出民事求偿。而刘男虽辩称女房客不是在套房内死亡,而是送到医院后才过世,但法官不采信其说词,前年判他6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罚金18万元。至于,民事求偿部分,桃园地方法院法官认为刘男隐匿凶宅资讯,导致王妇陷于错误并同意承受出租经营权及设备所有权,近日判处须给付2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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