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寄給詐團提款卡被列警示 她被父告竊盜...這理由判無罪

林姓女子去年3月间加入LINE「网路赚钱」群组,经成员要求提供提款卡,把父亲交给她使用提款卡寄给对方,不久被列警示帐户,她才报警遭诈欺,还有人上门讨债,遭父亲提告窃盗。法官认林父说词不一,且从交易明细等无从佐证他已收回提款卡,不再供女儿使用,林女获判无罪。

林女不否认将该提款卡寄给该群组成员使用,但坚词否认窃盗,她辩称,该提款卡是在她高中的时候,爸爸给她的,她到分驻所备案前,都有使用该提款卡;她毕业后7、8月薪水也都会存入该帐户。

林父于警询、审理中坦承,是因为该银行帐户有诈欺案件,他为维护自己权利,要证明该提款卡是女儿拿去使用,才对女儿提告。

台南地院指出,林父于警询指述,去年1月间在住处房间内,要拿零钱去存,才发现提款卡遭窃;当时他怀疑把卡片放到其他地方忘记了,等到4月,有人来说女儿欠他们钱,他去报警,他到分驻所询问发现女儿于3月底向警方报案遭诈欺,5月间在女儿房间枕头下发现该张报案证明单,里面内容有提到该提款卡,才惊觉提款卡是女儿所窃取。

然而,他当时说,提款卡自2022年6月30日女儿结束半工半读后,他就收回来。但在侦查中讯问时,他指称,怕女儿把自己的钱花光,他把女儿需使用款项汇到该帐户,可以控制她花钱,等到她毕业,他将提款卡拿回来了;惟就何时向女儿取回提款卡,前后所述并不一致。

林父于审理中表示,女儿向地下钱庄借钱,他请警察来,警察说女儿有报案被诈骗,去年4月底在女儿枕头下发现报案三联单,才发现他提款卡被偷,另外偷一支手机等,就其发现提款卡遭窃时点、失窃物品是否仅提款卡,所述与前列警询、侦查所指早于去年1月15日提款卡即遭窃、仅有提款卡失窃也不相符。

同时,林父指称收回该提款卡动机是因自己开设夹娃娃机店,需存入零钱提领款项,但他该银行帐户自前年6月底至同年12月止各笔汇入款项中,仅1笔4千多元现金是他存入夹娃娃机店款项。

台南地院认林父自己指述并非全无瑕疵,且不论从交易明细或女儿报案遭诈欺资料及供述,均无从佐证林父所指前年6月底后已收回提款卡、女儿已经不再持有使用该提款卡。

台南地院认林父指述并非全无瑕疵,且不论从交易明细或女儿报案遭诈欺资料及供述,均无从佐证他所指前年6月底后已收回提款卡,不再供女儿使用,判女儿无罪。图/本报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