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板欠款75万拖8年 听到要关「1小时后立马吐钱」
▲围标厂商拒绝返还押标金,法院裁准管收后立刻缴清。(图/翻摄自行政执行署新北分署官网)
佳希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因涉及贿赂国家中山科学研究院采购案件承办人,并以借用其他公司证件围标的方式得标公共工程采购标案,经桃园地方法院判决有罪;而中科院即发函要求返还押标金77万7千元,但公司只缴了2.5万元后就拒绝返还。直到近日因行政执行署新北分署声请管收,负责人见法院裁准,才立刻表示愿意缴纳,并于一个小时后以现金缴清75.2万元,免入监。
新北分署指出,经桃园地方法院于2009年7月判决贪污案件有罪后,中科院于隔年发函要求返还押标金77万7千元,该公司拒绝返还,一方面提起诉愿及行政诉讼,并在诉讼期间领走公司近一方面提起诉愿及行政诉讼,并在诉讼期间领走公司近2000万元存款后,于2012年4月解散,企图规避追偿。
中科院2013年将此案移送机关新北分署执行,经调查后发现该公司已解散并完全脱产,名下并无任何可供执行之财产,经一再催缴后,义务人只缴了2.5万元。直到日前将张姓女负责人传唤到案后,她仍以非实际负责人为由拒绝返还押标金,即使被留置还是不为所动。
最后,新北分署于是以张姓负责人「就应供强制执行之财产有隐匿或处分之情事」,及「显有履行义务之可能,故不履行」为由,向新北地院声请管收获准。这时,张姓负责人一听到要管收,态度立刻转变,当庭表示愿意缴纳,并于一个小时后以现金缴清所欠款项,才被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