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这腿太粗、屁股也不像我的 「摄狼」获判不起诉

台北一名男子涉嫌偷拍OL的裙底风光,但因报案人否认自己是被害人,获判不起诉。(图/达志影像示意图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北一名林姓男子戴着口罩在药粧店购物时,被同在店内购物的OL质疑偷拍女性的裙底风光、报警处理,后来检方也在他的手机中找到多张偷拍的内裤猥亵照,但因为报案的女子强调照片大腿太粗了,屁股也不像我的」,否认自己是被害人,台北地检署认定他罪证不足,因此没被起诉。

据《自由时报》报导,一名OL去年4月在药粧店买东西,突然感觉裙子莫名地晃动了一下,后来却愈想愈不对劲,才将此事告知店家,要求调阅监视器查看,进而发现林男曾伸手往她的裙摆下方移动,愤而报警。

检警调阅周边监视器画面,并依车牌循线约谈林男,并在他的手机中发现3张裙底偷拍照,但林男却坚称没有偷拍,说那些照片是从网路下载的;为了厘清被害人身分,便要求报案的OL指认偷拍照是否就是自己,没想到她看完照片后,称影中人所穿的内裤花色、屁股及大腿特征都与她不符,再加上偷拍照只有局部特写,无从查证被害人的身分,最后认定林男罪证不足,不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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