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天后宫占国有地要拆? 国有财产局新闻稿澄清

地方中心综合报导

被列为一级古迹、拥有400多年历史澎湖开台天后宫,传出侵占国有地而被勒令拆除。国有财产台湾南区办事处澎湖分处11日表示,古迹坐落范围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办理拨用古迹,以推动观光发展文化资产保存。

国有财产局澎湖分处11日发布新闻稿指出,天后宫使用国有土地,99年起多次协调政府并通知办理无偿拨用,或由天后宫依国有财产赠与寺庙教堂办法规定申请赠与,以利古迹的管理维护及地方政府发展观光,目前仍在继续协调中。

天后宫除主体建筑外,石阶金炉庙庭广场、通道及后院,经勘查有使用国有土地,后院部分民国92年经县政府完成拨用。石阶、金炉、庙庭广场及通道,所坐落的二笔国有土地约145坪,都市计划土地使用分区分别为保存区、尚未分割(部分道路用地、部分人行广场用地)。该分处99年11月、100年1月、101年6月与县政府协调并通知办理无偿拨用,是否拨用将由文化部文化资产局进行协调。

四眼井为县定古迹,该分处98年起多次协调就其公告古迹范围办理拨用,目前仍在继续协调中,倘无偿拨用为公用财产后,将有助推动观光发展及文化资产保存。

►►►更多好看内容都在《ETtoday新闻云》首页

400年澎湖天后宫占国有地 国产局勒令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