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财产占用邻地数十年 同意地主申请代拆却反悔告毁损
▲李姓地主经协调后代国有财产署拆除侵占他土地的房子,事后却被国财署控告毁损。(示意图/Pixabay图库)
财政部国有财产署北区分署管理的台北市中山区1处房产,因为长期占用紧邻的民地数十年,会勘后同意地主申请代拆,事隔多年后,地主希望国财署能支付上百万元的代拆费用,双方谈不拢,国财署竟反告地主毁损,台北地检署调查后,认为地主没有犯罪故意,28日处分不起诉。
这个国家占用民地的事件发生在台北市天祥路一代,李姓地主因不满由国财署本区分署管理的1间房子,越界占用他的私人土地数十年,2014年间,国财署和地主共同会勘现场,确认原来承租国有房产的房客已经搬走,同意地主申请代拆,同时清理屋内留下的家具摆设。
当时会勘纪录载明,国财署会在2月13日告知地主最终决定,但时间到了,地主持未等到公文,因代拆执照已经申请获准,就直接雇工拆除,没想到2月27日却收到国财署通知,要求暂缓拆屋。
据了解,原本占用民地案就此结束,但地主在2018年间向国财署北区分署申请超过100万元的代拆费用,双方对金额协商破局,国财署北区分署竟然控告李姓地主涉嫌毁损房产,但检察官根据双方会勘纪录等事证,认为地主并无主观犯意,因此处分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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