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女友突然约他泡裸汤 完事后被押到溪边逼签800万本票
▲王姓男子与女友设计另名友人泡温泉,并恐吓签本票。(图/示意图/记者季相儒摄)
一名王姓男子不满友人阿明(化名)常借故约女友小花(花名)出游,竟设局教训他,由女友主动答应到屏东县四重溪温泉区泡裸汤,但一路上都不断回报行踪;直到小花帮阿明打完手枪之际,王男就和另外2名友人持空气枪、电击棒找阿明谈判,还把他押到旅馆附近溪流河床,逼他当场签下800万的本票和借据。高雄地院近日判王男1年3月、小花8月有期徒刑,友人则是10月至1年不等徒刑。
据判决书提到,阿明常借故邀约小花出游,某次又再度邀约出游,但被拒绝,不过,王男得知后,竟伙同小花一起恐吓取财,先由小花主动表示愿意到四重溪温泉区游玩,一路上以行动电话及LINE通讯软体向王男回报行踪,但向阿明谎称是跟父亲连络,抵达旅馆后,就进入同一个汤屋内裸体泡温泉。
泡完后小花表示感到有点疲惫,想在旅馆休息,两人于是开房间,还帮阿明手淫射精,再用卫生纸擦拭,以制造发生性行为的证物。王男研判时机成熟时,就前往温泉旅馆停车场等候,并以要移车为由,要求阿明到停车场,这时再以偷情证物呛「是不是要逼我拿『铁』(指手枪)出来」,强押对方上车,载他到溪边谈判,逼他签下3张100万本票和1张500万借据。
判决书提到,阿明表示,「本票及借据都已还给我,王男父亲很有诚意跟我和解,我也是从事发后不久就也不再追究,因为双方都认识,也不追究其他人了」;最后,法官依犯恐吓取财罪,判王男1年3月、小花8月、另两名友人则是8月、1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