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排碳大戶享碳費優惠 環團:停止碳費折扣戰

公民团体齐聚行政院,吁行政院长卓荣泰进行部会协商,周延修正碳费机制。图╱环境权保障基金会提供

关心气候变迁及企业责任的公民团体,今天齐聚行政院前召开记者会,批评石化业、钢铁业及水泥业等享有碳费2折的优惠,甚至能透过购买碳权最高抵扣10%到15%不等的减碳义务,要求政府停止给予企业碳费折扣的优惠。

环团表示,目前碳费三子法草案中,石化业、钢铁业及水泥业等不仅享有碳费2折的优惠,能透过购买碳权最高抵扣10%到15%不等的减碳义务,国内碳权更放大1.2倍计算,政府自愿降格为优惠企业的促销员,公共政策的审议精神沦为放纵企业私相游说杀价的地下卖场。

台湾气候行动网络研究中心总监赵家纬指出,赖清德总统就职演说上强调净零转型的重要性,更承诺要解决碳关税问题。若要达到此目标,首要乃是确保碳费制度的完整性,台湾碳费开征日期若持续拖延,又因「碳泄漏」的考量压低费率跟提供大幅度免征额时,最终反将使企业碳管理能力无法跟上国际净零趋势,不利绿色竞争力。

台湾气候行动网络研究员林雨璇表示,环境部日前公布的三子法条文给予厂商各种优惠,不仅徒增行政成本也变相补贴厂商,而针对高碳泄漏风险产业,除优惠费率外,子法给予企业2折折扣,等同企业可以得双重折扣。环境部也未说明碳泄漏风险系数值第一、二、三期实施的具体年份为何,也未解释0.2、0.4、0.6的数值如何计算而来。若将钢铁、水泥、石化视为高碳泄漏风险产业,将会导致约4700百万吨的排放量不需承担任何成本,造成碳费235亿的损失。

环境权保障基金会专职律师吕冠辉认为,环境部不曾对外说明碳费政策想要达到的减量效益,导致面对经济、产业部门时无力为自己的政策辩护,也导致碳费被当成出清特价商品一样,无法对应污染者付费原则,如果最后订出低于500元的超划算碳费,将无法促进企业投资减碳设施,因为「缴了碳费还比较划算」。

绿色公民行动联盟专员沈宜臻表示,目前企业只要提自主减量计划,即可取得优惠费率。然而企业若未达成自主减量计划,不仅毫无罚则,也无需追缴衍生利息。这造成了企业只要提自主减量,即可在不用负担其他成本的前提下保留现金流,环境部应该设计追缴罚则等制度,以避免企业无视减碳责任。

地球公民基金会专员郑泰钧直言,碳费收入不应仅仅回归到工业部门,更应同时提出促进社会效益的策略,气候政策才有可能持久运作并被普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