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訂沙灘車管理自治條例 但墾丁國家公園內仍禁止

垦丁国家公园禁止从事沙滩车,垦管处与警方加强取缔。图/垦管处提供

沙滩车事故频传,屏东县府强化落实对沙滩车管理,订定「屏东县沙滩车活动管理自治条例」,屏东县议会三读通过,县府同年上月6日函请交通部观光署核定中。

屏东县政府交通旅游处表示,近年来,恒春、满州一带的沙滩车活动吸引游客体验,但随着活动的风险也相对增大,发生数起沙滩车翻车,轻者造成游客皮肉伤,严重者曾发生致死事故。

屏东县府虽然订定沙滩车活动管理自治条例,但垦丁国家公园内仍是禁止从事沙滩车,针对从事沙滩车游客每次每人罚款3000元,也在公路电子看板告知访客,勿以身试法。

交旅处指出,这类事件通常与游客操作前未对器材有一定认识或操作中使用不当等因素有关。「屏东县沙滩车活动管理自治条例」订定的主要目的是规范沙滩车的使用范围,及辅导业者应建立标准化管理,要求建立对事故应变机制,及对不遵守规定的业者及游客落实管理。同时,加强对游客的安全教育,提醒游客驾驶沙滩车时更要谨慎。

该条例主要内容包括,对业者资格及营运计划审查,研订游客体验年龄限制,相关营业环境及相关营业车辆及器材设备等安全设备的要求如骑乘时穿戴安全帽等。

并限制沙滩车仅可就申请的区域可做行驶,减少意外风险。也规范定期检查与维护沙滩车需定期接受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状况良好。也加强规范对游客的安全教育和指导,提醒游客亦应遵守相关骑乘规定,避免在不安全的情况下驾驶沙滩车而产生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