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天荒出現合意、非合意同台搶親…新光金併購案 推演五結果

新光金。 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台湾并购史破天荒出现「合意」与「非合意」同抢一家金控,各自两条并购之路从平行线出现交集点,挑战金管会各项法规漏洞,金管会最担心的是,一旦新光股东会通过换股,中信竟也同时完成51%收购,出现「新光金重婚」,甚至因换股强制转换,使中信竟一跃成为「台新新光金」单一最大股东,在无法规又史无前例下,金管会审查面临挑战。

金融圈推演,当中信收购与台新合并同时进行,会出现五种结果。一,新光(2888)或台新(2887)股东会否决合并案,中信(2891)同时收满51%,中信胜出;二,双方股东会通过合并案,中信未收满51%,新光金花落台新金;三、新光股东两边都不埋单,既反对新新并,也不应卖,维持现状。

四,10月9日新光股东会通过与台新换股后,中信同时亮牌51%收购达阵,等于新光金同时嫁给台新金和中信金,变成了「重婚」;五,新光股东会通过换股,中信却只买到25%具控制力持股,因收购标的做了法律上的强制转换,这时中信金一跃成为「台新新光金」单一最大股东(约一成持股)。

前三种结果,较为单纯也较无法律疑虑;据了解,金管会沙盘推演后,最担心的是出现第四种「重婚」,金管会主委彭金隆更多次与银行局开会商讨对策。

事实上,会出现「重婚」的吊诡状况,关键主因是新光股东在应卖给中信金同时,仍拥有表决权,在参与10月9日新光股东会投下赞成合并换股。一位财金官员表示,新光金的股权结构零散,散户众多,而散户的投票意向是最难掌握的。

一旦出现中信51%收购达阵,又或是只拿到一定比例的控制性持股如25%,收购条件成就(最低10%)了,在此同时,新光金送件申请换股合并时,金管会到底审与不审?在无法规又史无前例下,又该怎么审「新光金重婚」的案子?是金管会最担心出现的状况。金管会认为,因从未发生过,公开收购和换股合并案一起进行,才会出现法规漏洞,衍生极大的法规争议。

另一位熟悉并购法的律师则直言,若这时金管会要中信、台新先解决「重婚」的法律争议,拿过半持股的中信金,大可依法迳行开股临会,同步改选新光董事会并反对新新并案,即可解决争议。因为在金管会尚未核准「新新并」前,台新并非「真的」买到了新光,中信可挟过半持股,一举拿下新光;但相对的,一旦发生此情况,预料台新金将会掀起法律攻防战。

至于第五种结果,如同「台新新光金」同时存在三大股东,那除非中信想要进一步吃掉「台新新光金控」,否则金管会绝不会坐视这种情况发生,为避免影响一家金控营运及市场安全秩序,金管会一定会有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