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玛事故6周年家属再现身 质疑台铁责任全推司机

21日是台铁普悠玛列车新马翻覆事件6周年,普悠玛自救会会长董小羚(右起)、文明人权协会理事长张凯钧、家属代表范铭浚召开记者会,抨击台铁将问题简化为人为疏失,推卸给基层的司机员,并公布普悠玛的行车纪录器影像,质疑当年承办的检察官江贞谕办案能力有问题,「现在还在办大案!」(黄世麒摄)

2018年10月21日普悠玛事故夺走18条人命,215人轻重伤,一、二审均判决司机尤振仲有期徒刑4年6月,台铁官员无罪。事发6年后,事故家属再度现身,质疑台铁提供的影片与最终调查存在关键2秒的差异,并将责任全推到司机身上。

文明人权协会理事长张凯钧、普悠玛自救会会长董小羚与家属代表范铭浚今召开记者会,质疑台铁许多问题仍未厘清,尤其事故背后的制度性问题并未得到正视。董小羚说,事故后,台铁将问题简化为人为疏失,避谈系统性问题,如列车维护、检测机制等结构性缺陷,呼吁政府与台铁承担起揭露真相的责任。

范铭浚指出,从运安会、宜兰地检署、宜兰法院、高等法院到行政院调查报告,都指列车是在当天下午4时49分27秒时,以时速140公里开始翻覆,但对于翻覆位置却不一致。

家属取得行车纪录影片并进行比对,下午4时49分27秒时,车辆刚经过K89+180,29秒时经过K89+240。而行政院报告、宜兰地检署起诉书及高等法院的判决书都指出,4时49分27秒时列车在K89+220处开始翻覆。

范铭浚质疑,法院与官方报告的翻车地点,与行车纪录影片有2秒差异,虽然是短短2秒,但对于列车翻覆的速度上限差了20公里,调查有刻意将事故原因全推给司机超速之嫌。

台铁回应,相信检察官做过详尽的调查,尊重法院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