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玛翻车事故一审宣判 家属批:推给基层是台铁一贯作法

普悠玛事故受难家属自救会会长董小羚批一审判决,认为台铁依旧没有改善,出事全部推给司机员。(中时资料库)

台铁普悠玛号3年前在宜兰新马站翻覆,造成重大伤亡,宜兰地方法院今天宣判,司机尤振仲判4年6个月,台铁2主管无罪。罹难家属董小羚说:「显见出事全部推给司机员」。

台铁第6432次普悠玛列车于2018年10月21日行经宜兰新马站时翻覆,造成18人死、200多人受伤。宜兰地方法院今天宣判,司机员尤振仲依过失致死罪,判4年6个月。在同案中,时任台铁局机务处柳姓副处长、时任台铁局综合调度所吴姓所长,则被判无罪。

一家8口罹难的台东董家大女儿董小羚是「普悠玛事故受难家属自救会会长」,她接受中央社记者电话访问表示,听到这样的判决,台铁依旧没有改善,出事全部推给司机员,司机员如果不幸殉职就是英雄,没事就是狗熊;等她收到判决书后,预计21日由律师陪同对外说明。

不幸罹难的台东卑南国中老师李诗涵,其家属今天前往宜兰地方法院聆听判决前,特地前往事故地点新马车站,以鲜花悼念李诗涵。(编辑:陈清芳)110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