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省加班费 何语:把年终奖金改年度奖金
▲台湾工商联昨(5)日召开一例一休企业因应之道座谈,座无虚席。(图/记者周康玉摄)
因为休息休假日上班成本爆增,不少科技大厂采取和员工协议挪假,工总常务理事何语更自己想了一套方法,干脆在一年终了时,把年度特休假和加班费都一次结清,和年终奖金一起给,并把这「整组奖金」改名为「年度奖金」,把原本的「年终奖金」直接加在年度奖金里面,这样不仅有给员工奖励到,连特休假和加班费都一次结清,减少未来年度工作人力调度的问题。
何语说,因为《劳基法》根本就没有年终奖金这个词汇,更没有规定一定要发多少,企业可以干脆改成「年度奖励金」,遇上劳检时也比较不会有争议。
何语自创的「年度奖金」里面有三个细目,第一是特休假结清后的薪水、第二是前一年度还没给的加班费、第三就是「年度奖励金」,也就是年终奖金的意思。
何语表示,《劳基法》修法后,企业雇主最担心的是特休和休息日上班问题,如果一家公司原本是给星期六加班的人1000元,新法上路后,必须给1580元(1X1.58),一个月下来就会多支出2320元(每天多580元,一个月共有四天周六多580X4=2320元),一个月薪3万元的员工就会多了7.74%的人事成本。
何语认为,为了让企业在管理上可以单纯化 干脆把年度还没结清的假,在一月份就结算,避免在新的年度,随时会遇上员工请特休假或加班补休等等,降低管理上的困难。
▼工总常务理事何语。(图/记者周康玉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