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管」烧不完 台大自主联盟告教育部长潘文忠渎职
▲台湾大学自主联盟不满教育部「卡管」,下午赴台北地检署,告发教育部长潘文忠及人事处处长陈焜元涉渎职。(图/记者季相儒摄)
管中闵当选台大校长迄今逾3个月,却无法上任,台湾大学自主联盟不满教育部「卡管」让台大长达1年多没校长,今下午赴台北地检署告发潘文忠及人事处处长陈焜元涉公务人员渎职罪,管中闵在1月5日当选台大校长,原定于2月1日上任,不过先后遭指利益揭露、论文引用、赴陆兼职等问题,导致教育部至今尚未准驳管的聘任案。
针对赴陆的问题,虽台大已在校务会议表明并无违法,不过教育部将组「跨部会咨询专案小组」,与法务部、内政部等厘清管在对岸的学术活动,最快4月中旬有结果。不过,教育部对于准驳管中闵是否担任台大校长时间,昨教育部长潘文忠呼吁管中闵出面说明,更指管若违法将不聘任。
由兽医系副教授周崇熙、国发所博士生李成荫等36位台大师生所组成的「台大自主联盟」认为「依法行政」是民主法治国家的基石。「大学自治」与「学术自由」均受到《大学法》保障,为《宪法》保障言论自由及讲学自由的根本。立法院通过的《大学法》第9条规定,公立大学校长的聘任,应于现任校长任期届满十个月前或因故出缺后二个月内,由学校组成校长遴选委员会,于选出新校长后,由教育部聘任。教育部身为《大学法》的主管机关,有严格遵守的义务。
台大自主联盟指出,台大前校长杨泮池于去年3月18日表明不续任校长,潘文忠于3月23日发函要求台大尽速展开校长遴选,台大于107年1月5日遵照教育部要求,选出新校长管中闵,并于1月10日报请教育部聘任。不料,教育部拒绝遵守《大学法》规定完成聘任,造成台大对内无法推展校务,对外无法进行国际交流,严重影响台大国际学术地位,与世界排名,戕害我台大学生受教权与台大整体学术研究发展。
▲台大自主联盟强调,教育部并无实质审查权限,教育部必须先依法聘任管教授为台大校长,然后才能对公立大学校长有无违法进行了解。(图/记者季相儒摄)
台大自主联盟强调教育部先前多次要求台大说明遴选过程,台大均遵照办理,确认遴选过程毫无疑义,但教育部仍旧不予聘任。潘文忠枉顾《大学法》所规定聘任义务,与其人事处长陈焜元共谋,于今年4月3日由陈焜元发布新闻稿,诬指台大遴选校长过程违法,混淆视听,甚至以「筹组跨部会咨询专案小组」之名,继续无限期拖延其聘任义务,造成台大声誉及师生权益严重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