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環保署督察總隊長屢涉性騷擾 監察院全票通過彈劾
前环保署环境督察总队总队长李健育涉嫌性骚扰案,遭立委陈椒华多次踢爆。本报资料照片
监察院今天说,原环保署督察总队前总队长李健育,性骚扰女部属、训练班女学员及外部厂商女员工,是性骚扰惯犯,监察院询问时仍狡辩、毫无悔意,监察院全票通过弹劾,移送惩戒法院审理。
监察院透过新闻稿表示,李健育长时间对女性部属、训练班女学员与外部承揽厂商女员工,多次有不当言语、触碰身体、隐私部位的性骚扰行为。包括出差时碰触申诉人A女手部、头发、腰际与腹部,甚至在车上意图将手摸进上衣被阻挡后,直接亲吻A女嘴唇,还询问「想当到什么职位」。
弹劾案文指出,李健育曾在办公室内将手伸进申诉人B女衣裤里,碰触身体隐私部位,要B女坐其腿上,在总队长室里的小休息室对B女又抱又亲,还将手伸进衣裤;出差时在车上握住B女的手、碰触身体及亲吻,在住宿房间内对B女又抱又亲。
弹劾案文表示,李健育也曾在办公室内触碰申诉人C女肩膀、肚子、手部、臀部、腰部,亲吻额头脸颊,还用手指戳胸部,揶揄C女身材比较肉;出差时,李健育趁C女进入住宿房间洽公时,从背后抱C女。
监察院表示,经环境部性骚扰防治申诉调查小组在民国112年10月27日召开会议,决议李健育对3位申诉人的性骚扰事件均成立,并经监察院调查后认定李健育确有上述行为,构成性别工作平等法所称的性骚扰。
监察院指出,原环保署首长信箱在112年7月27日收到陈情信,表示「其10年前在原环训所工作,李健育是时任副所长」,经检视所附Line对话:「我很尊重副座,但可以不要再摸我胸部,我有点不舒服」讯息给李健育,李健育回传「对不起」、「不敢了」,显见该女控诉堪信为真,李健育是性骚扰女性员工「惯犯」。
监察院说,李健育的多次性骚扰行为,时间之长、次数之多、范围之广已令人咋舌,但在监察院询问时仍饰词狡辩,毫无悛悔之意。李健育虽在112年9月29日辞职生效,并经环境部在113年2月6日予以免职,仍有依公务员惩戒法予以移送惩戒的必要。
监察院指出,5日经12位审查委员全数审查通过监委叶大华、王美玉、张菊芳提案,弹劾李健育、移送惩戒法院审理,以追究李健育重大违失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