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经发局副局长王允宸涉贿惩戒处分 桃市府五点声明
▲桃园市政府发表五点声明,依法执行前经发局副局长王允宸惩戒处分。(图/记者杨淑媛摄)
记者杨淑媛/桃园报导
针对监察院14日就高亨公司临时工厂登记案,将桃园市政府前经发局副局长王允宸弹劾案,移送公务员惩戒委员会,桃园市政府新闻处发表五点声明表示,市府将俟公惩会判决后,依《公务员惩戒法》,据以执行王允宸之惩戒处分。
该五点声明中指出,第一、该案调查显示,经发局自始至终依法行政,驳回高亨公司申请临时工厂登记,且经发局亦主动提供完整公文卷宗,完成调查。桃园地检署调查结果亦显示,经发局并未受到任何影响而改变决策,市府依法行政、依法把关,无放水情事。
第二、惟前经发局副局长王允宸其个人之行为,已严重影响市府形象及职权行使。市府于行政惩戒程序上,主动调查、依规处分、绝不偏袒。
第三、针对监察院将弹劾案移送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后,市府将俟公惩会判决后,依《公务员惩戒法》,据以执行王允宸之惩戒处分。第四、除行政上惩戒程序外,全案目前仍在台湾桃园地方法院审理中。市府会配合各项调查,完整厘清真相,也期盼司法机关勿枉勿纵。
第五、郑市长再次要求市府全体同仁,廉洁是公务员的基准,不论任何层级,都应恪守法律的界线,只要违反廉政规定,市府都将从严从速处理。
桃园市高亨公司临时工厂登记案,系对外自称桃园市长郑文灿「干爹」的桃园市政府前市政顾问郑义雄,涉嫌于2015年收受高亨公司5万元贿款,关说违建工厂,还代业者对桃市经发局前副局长王允宸行贿,王收下装在茶叶礼盒的10万元,郑、王两人去年已被检方依贪污罪嫌起诉。监察院14日以10票赞成、1票反对通过弹劾王允宸,移送公务员惩戒委员会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