呛人「脏东西」罚2万 段宜康:看李全教判4年就不计较

段宜康太阳学运期间,痛骂国蔡正元是「不要脸的脏东西」,最高法院22日宣判赔偿2万元定谳。(图/记者季相儒摄)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民进党立委段宜康于太阳花学运期间,在脸书痛骂国民党前立委蔡正元是「不要脸的脏东西」被告上法院,经最高法院22日宣判赔偿2万元定谳。对于判决结果,段22日晚间在脸书上表示,看到台南市议长全教贿选案一审被判4年徒刑,「自己的官司就不计较了。」

蔡正元于2014年4月在政论节目上与参加学运的台大学生吴峥激辩。事后段宜康在脸书上痛骂「蔡正元最难看是强词夺理、同学打了不要脸的脏东西的脸,记得要洗手啊!」对此,蔡认为这段言论已涉及公然侮辱,提出刑事自诉;并求偿100万元精神慰抚金。

▲段宜康不只要赔偿2万元,还必须在脸书刊登道歉启事60日。(合成图/《ETtoday东森新闻云》资料照)

刑事部分,高等法院判罚段宜康5000元,得易服劳役5日;而民事方面,一、二审皆判段宜康须删除贴文,并在脸书上刊登道歉启事60日,及赔偿蔡正元2万元,段宜康上诉最高法院仍遭驳回,维持一、二审宣判,全案定谳。

▼段宜康在脸书po文,看到李全教被判4年「自己的官司就不计较了。」(图/翻摄自段宜康脸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