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压盲女夺初夜!公益理事长恶喊:性爱教育 遭判7年2月
▲台北某公益团体理事长性侵女视障者。(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123RF)
记者郭玗洁/台北报导
台北邱姓男子为重度视障,成立公益团体担任理事长,听闻同为视障的女教友找不到租屋处,将工作室的按摩椅租给她睡觉,却借机性侵她,还喊「妳今天经过我这样的性爱教育,妳以后一定会回味无穷」,遭女教友告上法院。全案经台北地院审理,法官判邱男犯对身体障碍之人犯强制性交罪,处7年2月徒刑。可上诉。
邱姓男子因自己双眼失明,创立公益团体帮助有类似处境的人,不料协会才刚成立2年多,他就犯下性侵案。判决指出,邱男和女子小雯(化名)同为重度视障,两人是教会教友及盲人按摩站的事。邱男听闻小雯因视障无法顺利租屋,便让小雯短期分租他的工作室3个月,平日小雯睡在1楼按摩床上,他则住在2楼房间,也会下楼到按摩床旁的折叠桌用餐。
而后小雯洽谈好的租屋又告吹,向邱男请求延长租屋期限获得同意,不料2023年10月14日晚间11点时,邱男到1楼折叠桌吃饭,听见小雯对他同意续租表示谢意后,正躺上按摩床准备睡觉,便一边回应「本来就要互相帮助」,一边对小雯上下其手,邱男又不顾小雯推拒,强行对她亲嘴、摸胸并指侵。小雯情急下借口尿遁到厕所躲了30分,听到外面没声音,以为邱男已回房睡觉,又返回按摩床上歇息,却遭裸身的邱男强压性侵得逞。小雯事后将邱男告上法院。
全案审理时,邱男辩称他和小雯两相情悦,他没有性侵。邱男律师则说小雯想对邱男诈财,或因情绪不稳才诬告。
不过小雯证称,她在职训时认识邱男,两人从来没有暧昧。案发时邱男一边强压她一边碎碎念说「妳情绪不良、不知道男欢女爱的快乐,我今天一定要让妳知道这是很快乐的」,她一直求他不要,且她也没过性经验,邱男竟说「妳今天经过我这样的性爱教育,妳以后一定会回味无穷」,让她听了很害怕会再被性侵,觉得一定要赶快报案。
法官检视相关人证、物证,包含小雯到医院检查出下体撕裂伤并验出邱男DNA,和她指控情节相符,判定邱男趁小雯无新住所可容身时,以强暴方式性侵她得逞,犯后还诬指她仙人跳,态度相当恶劣,审酌邱男从事按摩业、担任公益团体理事长、重度视障、离婚等情,依对身体障碍之人犯强制性交罪,处7年2月徒刑。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