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车险费率将迎三变革 不再分男女、肇事致死恐更贵

目前强制车险影响到费率计算主要有四因素,一是性别,相较男性,女性比较便宜;二是年纪,年轻者较便宜,三是肇事纪录,若有肇事责任并赔款,隔年续保费率等级三级跳,但并未区分是否有造成受害人伤亡,四为酒驾纪录。

现行费率表中,以自用小客车来说,在没有肇事与酒驾纪录的情况下,以60岁以上女性年缴1,188元最便宜、其次是31~60岁女性1,318元。

保险局副局长蔡火炎表示,强制车险费率研议有三方向,第一,不再以性别区分,因为现行费率,女性比男性便宜,导致出现「逆选择」,很多车主会登记为家中女性,但实际在驾驶的人是男性,车主并非实际的驾驶人。

蔡火炎指出,就先进国家来看,费率有参考性别的只有台湾,而像是英国、美国加州或日本等,在费率上也都没有区分男、女,因此研议排除性别因素,未来没有「女性较便宜」的诱因,就依照车子损失经验做计费,除能避免不公平,也能避免逆选择。

第二是肇事导致受害人死亡,要提高加费等级。蔡火炎表示,现行强制车险已有肇事加费机制,像是自用小客车的车主,初次投保的费率等级是第四级,但今年有发生车祸且有肇事责任,隔年续保就一口气加三级、来到第七级,若再隔年没有再肇事,就会降一级来到第六级,等于若有一次的肇事纪录,要等三年才可能回到第四级的费率。

以现行费率表来看,假设自用小客车、30~60岁男性,一开始投保第四级的保费是1,398元,但发生车祸且有肇事责任,隔年续保就会变成第七级保费1,697元,每一次肇事就会加三级,最高是第十级1,996元。

但蔡火炎指出,目前的肇事加费机制,没有区分是否有因此导致受害人受伤或死亡,因此研议的方向,将会是针对肇事再区分出是否有导致受害人身亡,如果导致受害人身亡,增加的级数有可能超过三级以上。

第三是驾驶人(非车主)肇事做永久注记。现行强制车险是只看车主,就算车主将车子借他人开而肇事,强制车险加费是加在车主身上,正研议是否连「驾驶人」也要注记。但蔡火炎强调:「实物运作可行性还要再研究。」

有的驾驶人自己没有车子,才会借他人的车子开。蔡火炎表示,若驾驶人没有车子,因为肇事后是被永久注记,以后驾驶人如果买车,在一开始投保时,有可能就会用较高等级的费率起算,因为有纪录,适用的费率等级会比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