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无照肇事 强制险赔付再求偿
北市内湖区东湖市场17日因15岁少年无照驾驶外公的休旅车不幸造成三死二伤的重大事故。产险业者指出,因为此次肇事者为「无照驾驶」,产险业者会先理赔受害人(或家属)强制责任险,死者 200万元、伤者实支实付20万元,总理赔金额上限为640万元,理赔之后再将向肇事者追偿,由于肇事者为未成年,因此,会向监护人(法人代理人)求偿。
产险业者表示,因此次肇事者是「无照驾驶」属于车险「不保事项」,即使车主有加保任意第三人责任险或超额责任险,产险业者都不负理赔之责,也不会先理赔被害人再向肇事者或其监护人求偿。
但肇事者若无「不保事项」之情事,车祸所造成伤亡以及财损部分,产险业者说,在强制责任险不足以支付理赔金额时,即可由任意第三人责任险或超额责任险保额支应,只要车主同意理赔,产险公司会进行理赔,但车险理赔之后,次年保费即会跟着跳升。
至于车险中的「不保事项」包括:肇事者吸毒、无照、从事犯罪或逃避合法逮捕、酒驾等等发生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