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治疗无效!台中恶男性骚3少女1女童...先前关5年半刑满才出狱
▲台中一名恶男猥亵期满出狱后,不久再性骚扰3少女、1女童。(示意图,非当事者/CFP)
台中市31岁男子卢英杰因多次强制猥亵案,应执行刑5年6月确定,后来缩短刑期,2019年11月1日执行完毕,不料出狱后犹不知悔改,2020年5月至7月间,又锁定3少女、1女童性骚扰,台中地检署侦查终结,依违反性骚扰防治法起诉,并建请法院加重其刑。
起诉书指出,卢男在2011年、2012年,分别在服饰店、一中商圈、和路上趁机触摸多名女子胸部、腰部、大腿和下体等,被依强制猥亵罪判刑1年8月、7月、3年6月,被定应执行有期徒刑5年6月,并在2019年9月接受强制治疗,直到2019年11月才期满出狱。
不过,检方发现,卢男出狱后不思悔改,在2020年5至7月间又犯下4起性骚扰案,分别是5月间,在南区路边看到14岁少女独自行走,即尾随并假借拍照之名搭讪后,趁少女不及抗拒,触摸肩膀、背部、腰部,拉入怀中拥抱。
6月某日在文具店,见一女童单独购物,假借是摄影师想找模特儿,要比一下身高为由,趁机从后面抓住肩膀,再以性器官碰触其臀部;同一天傍晚,又在某家超商内,见另名少女年幼可欺,摸了少女右大腿一下,随即离去。
7月时,在某间图书馆内,佯称是大学生,正在做男女柔软度专题,要少女在儿童阅读区趴着协助他测量,趁机触摸少女大腿多次,并掀开上衣触摸腰部,少女感到恶心,跑到外面哭泣,并打给友人,经母亲报警逮获。
检方表示,上述4罪,被害人不同,犯意各别,行为亦殊,时间并非紧接,都可独立成罪,请院方分论并罚,又被告5年内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为累犯,依违反性骚扰防治法起诉之外,应予加重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