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小妹人球案狠父出狱 又性侵女童判刑14年

台北地方法院针对出狱后又犯下性侵女童案的邱光仁,判决14年有期徒刑。(图/资料照)

记者杨佩琪/台北报导

曾震惊社会的知名医疗人球案「邱小妹案」已过了13年,当年打死自己女儿的邱光仁,竟在出狱后对女友11岁的女儿性侵。台北地方法院依2个加重强制性交罪,各判8年有期徒刑,合并应执行期14年。

邱光仁被控在2005年1月,因不满睡着被吵醒的4岁女儿吵闹,不愿意自行走路,竟在酒意徒手狂殴女儿的头部,导致女儿当场陷入昏迷。加上一开始仁爱医院不肯收治,邱小妹被迫转往台中的医院,延误就医,最后伤重不治。

这起「邱小妹」人球事件引发社会震惊、舆论挞伐,邱光仁则被判12年有期徒刑入狱。没想到,2013年假释的邱光仁,2014年6月,便对女友的年仅11岁的女儿性侵得逞,2015年又指侵得逞。直到邱男因酒驾又入狱,学校老师家庭访问,整起事件才曝光

台北地检署在2017年9月,将邱光仁依加重强制性交罪起诉,台北地方法院认为邱男明知女童有智能障碍,2度性侵女童,原本承认发生性关系侦讯时竟又否认,说词反复,判决2个加重强制性交罪,各处8年有期徒刑,合并应执行期14年,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