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大女泪控性侵!教授靠加密信「ji3vu3cj0 su3」逆转 还是解聘
国立清华大学一名曾获绩优教师的教授,4年前遭美女博士生指控强吻、指侵,但他出示对方「告白密码信」,破解后是「我喜欢你」,证明师生间确实有「炽热情愫」,最后仅被依性骚扰判赔20万,性侵部分则获检方处分不起诉;但由于教授事后仍遭清大性平会解聘,提行政诉讼救济又败诉,因此上诉最高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审理后,25日判他败诉定谳,确定丢掉清大教职。
女博士生指控,教授在2013年9月6日趁着在办公室讨论时,突然对她舌吻10秒,摸臀袭胸,还告白「我一直很喜欢你」。当时她吓得推开对方,「你跟我说这些会下地狱!」随即转身逃离,并传讯息向友人哭诉:「他抱超紧」、「他舌头都伸了」。
同月11日至15日期间,女博士生与男友争吵,暂时搬离住处,教授得知后不仅邀她暂住他的办公室,还趁机掀裙将手指伸入她下体。当下女博士生抗拒,情急之下只能表示「我性冷感,没有办法。」结果教授竟猥亵地说,「你性冷感,为什么还这么湿?」随后指奸得逞,直到听闻办公室外走廊有人走动才罢手。
事后,她认为遭教授凌辱,虽立即向学校性平会投诉,但身心受创、暴瘦10公斤,只好办休学,延后数年才取得博士学位,因此提告教授性侵及校方督导不善,求偿300万元。
不过,教授到案后反驳女方说法,表示是女博士生主动展开热烈追求,还在办公室中搂腰献吻,当下他将女博士生推开,并斥责「这样子不对」,女方听闻后沮丧表示「我一定会下地狱」。之后女博士生与男友争吵,硬要搬进办公室中暂住,他担忧演变成师生恋,还请来妻子、岳母与女博士生相约谈判,不料她竟异想天开,要求教授离婚让她取代元配,双方最后不欢而散。
▲女博士生求偿300万,男教授被判赔20万元确定。(示意图/记者季相儒摄)
民事部分审理时,男教授还提出女博士生寄给他的mail佐证,发信时间是在女学生指控教授强吻她的当天晚上,信件内容以「英文输入法」加密,「2jo411j4fu3,ji3vu3jc0 su3......」法官还原内容后,赫然发现竟是一封「告白的情书」,内文写道,「对不起,我喜欢你」、「我终于了解什么是相见恨晚的感觉」、「请原谅我的犯贱,我只要2个人心灵上简单喜欢彼此就够了」等语。
法官审酌种种迹证后,认定师生2人关系不单纯,且有「炽热情愫」,若非如此,女学生在遭到强吻后也不会写情书给教授,更不会在4天后搬入办公室内暂住;法官认为,教授已婚,却与女学生发生亲密肢体接触,还利用优势地位对女博士性骚扰,明显逾越分际,构成校园性骚扰要件,审酌两造有情愫存在,去年11月判教授需赔偿女学生20万元确定;至于性侵部分,则因证据不足不起诉。
事后,清大性平会调查认定,指导教授逾越师生分际,构成性骚扰,依《教师法》第14调将他解聘,但教授认为他和女博士生互有好感,是师生恋,并非性骚扰,因此提出行政诉讼,结果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决败诉。教授不服上诉,但最高行政法院认为高等行政法院判决并无不当,25日判他败诉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