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评交警石明谨:光去年就捐91万 脸书1308字澄清文「大家各自解读吧」

▲针对遭指控延宕公文、兼差播球赚钱被送公惩会,石明谨表示会请律师处理。(图/记者中岳翻摄)

记者邱中岳/台北报导

北市1名交通警察石明谨,因热爱足球所以常常兼职在各大电视台转播足球赛事,包括上2届的世足赛也可以看到石的踪迹,但石却遭检举多次延宕公文,另将涉及在外兼职的部分,被送往公惩会(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审理石则强调,「会请律师处理」。

据了解,该名44岁的警员石明谨在万华分局交通分队担服勤务,但2019年有民众议员陈情,石警延宕公文造成自己权益受损,警方调查发现,石有14次延宕公文的纪录,也依规定祭出2支申诫的处分,但石又被检举「当兼职球评违法

▲石明谨因热爱足球经常担任球评的工作,却遭检举违法兼职被送公惩会。(图/画面翻摄石明谨脸书

但石被民众检举涉嫌违法兼职,更在2014年、2019年多次出席世界杯足球赛的转播,且每次通告费、车马费为2千元至3千元左右,另外还从2011年开始,多次协办足球相关活动,让民众不满向北市警方表达不满。

石明谨也在21日出面回应,近几年来确实在警察工作上有多一些业外收入,但是这些收入到底有没有违法,以及被送公惩会将委由律师进行后续的处理,另外兼差收入部分,警察局把所有包括,当教练裁判的费用,甚至连到体育署开会的补助等与警察无关的收入都算进去。

石明谨澄清,首先是有媒体写「兼职赚两百万」,其实球评的部分在内文有写明,从2010到2019年的八年间,是一百多万,其他的是把我过去这几年写稿的稿费、当教练裁判的车马费、去足协跟体育署开会的车马费,通通算进去,硬要凑出两百万的数字,不过数字不是重点,违法的钱一毛也不能拿,合法的我不会客气

石也接着说道,一百多万听起来是不少,不过不要算过去的那些年,我捐了多少,光是去年,我就捐了91万5千元,当然捐多少不是重点,有没有违法交给公惩会审理,但是不要讲得我好像多爱钱,连去参加足球公听会领个几百块也移送。

石明谨也说到,2019年延宕公文14件,造成实质伤害只有1件,主要是有名民众车祸造成受伤要开刀,无法制作谈话纪录,但当下也告知家属伤者痊愈后,要道交通分队制作谈话记录,但对方迟迟没有出现,接着打电话也没人接,「一直没有结案事实,但是照理说其他人也有疏失」,最后也是自己一肩扛起。

该事情结束后几个月,这位民众突然跑到徐立信议员办公室,说警方都没有处理他的案件(事实是当场已经处理完只差他个人的谈话纪录),当时我人在国外旅游结果返国后交通大队已经把这个案子,跟过去总共14件的延宕公文(不是2019年而已,是过去几年所有延宕的纪录),合并记我1支小过。

石明谨在脸书贴文最后表示,交大大队长对于我的勤务内容也不太了解的样子,以前我在大安分队服务的时候,确实有「车祸专责处理人员」,但是2014年调到万华之后,因为万华分队人比较少,并没有这个编制,所有员警都要处理车祸。

【石明谨脸书全文】

相信很多人已经看到我被台北市政府警察局移送惩戒的新闻,因为公务员惩戒是司法程序,依规定是「在判决前,不宜公开」,所以审理内容我会交给律师团处理,不会像台北市警察局交通大队一样,通知记者来报导,还派出大队长亲自接受访问侃侃而谈。

但是苹果日报的报导中,有一些与事实有所出入的部份,我还是要澄清一下,首先是标题写的兼职赚两百万,其实球评的部分在内文有写明,从2010到2019年的八年间,是一百多万,其他的是把我过去这几年写稿的稿费、当教练裁判的车马费、去足协跟体育署开会的车马费,通通算进去,硬要凑出两百万的数字,不过数字不是重点,违法的钱一毛也不能拿,合法的我不会客气。

说到一百多万,听起来是不少,不过不要算过去的那些年,我捐了多少,光是去年,我就捐了915,000元,当然捐多少不是重点,有没有违法交给公惩会审理,但是不要讲得我好像多爱钱,连去参加足球公听会领个几百块也移送,不累吗?

其次是2019年延宕公文十四件,其实造成实质损害的只有其中一件,起因是有一名民众因为车祸受伤开刀,无法当场制作谈话纪录,我在开完联单给家属之后,有告知等伤者痊愈之后,要来找我补做谈话纪录,结果后来这名伤者出院,没有跟我联系,我打电话也没人接,一直找不到人,公文就放着忘了,一直没有结案是事实,但是内勤人员、公文承办人、甚至包括要盖章的主管,照理说都有疏失,但是我一肩扛没关系,因为处分别人并不会让我的责任减轻。

大约四个月后,这位民众突然跑到徐立信议员办公室,说警方都没有处理他的案件(事实是当场已经处理完只差他个人的谈话纪录),当时我人在国外旅游,结果返国后交通大队已经把这个案子,跟过去总共十四件的延宕公文(不是2019年而已,是过去几年所有延宕的纪录),合并记我一支小过,其他十三件,有的是因为案子送出电脑忘了按办结,有的是因为少装订了几张照片,或是光碟片没烧好被退回,也有当事人已经取消报案忘了把案号取消的,总之是一些过去办公文的疏失,如果要强辩,我觉得不全然是我的错,但既然有疏失,我也承认,被惩处我也没有意见,现在突然把这案子也送惩戒,我也只能尊重。

另一件案子是去年11月8日跟11月11日,「于备勤时间手机在脸书发文致生争议」,11月8日是因为PO了一张在和平医院被网友认出来拍照的照片,有人在下方留言:厚上班偷玩手机被抓到,11月11日大家还记得是什么日子吗?那天是香港有一名警察当街对着一名学生开枪的日子,那时我转贴了新闻,下面还引发了一大串讨论,然后就说我「致生争议」,好吧!你们觉得我致生争议就致生争议吧!不知道又是那根筋想起来,把这案子也移送惩戒了,大概是为了积点数。

交大大队长对于我的勤务内容也不太了解的样子,以前我在大安分队服务的时候,确实有「车祸专责处理人员」,但是103年调到万华之后,因为万华分队人比较少,并没有这个编制,所有员警都要处理车祸,所以说我去年「被调离车祸专责处理小组」什么的,应该是发生在平行宇宙。

2010年跟2015大安分局、万华分局都各自调查过一次,也都宣称在勤余时间,没有受领固定薪水,担任球评并不违法,我不揣测这时间移送的理由,可能观察了十几年,今天终于醒悟,大家各自解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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