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表决《国歌法》列入港《基本法》 听到音乐要立正

大陆国歌法》列入港《基本法》。(图/视觉中国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4日下午举行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将10月1日才实施的《国歌法》写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港府将开展当地立法工作,使《国歌法》在香港实施。

《国歌法》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义勇军进行曲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15日以下拘留。未来在公共场合听到《义勇军进行曲》,都需要站立,否则被视为违反法例情节严重的,将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及剥夺政治权利

此外,亦要有强制性的中小学国歌教育,但并非要学生背诵歌词,而是要令他们明白歌词有中华民族抗日精神背景香港政府发言人日前说明,凡列于附件三的全国性法律,都会由特区政府以公布或立法的方式实施。

所以《国歌法》并不会即时在香港实施,而港府正准备以当地立法方式实施《国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