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怀孕34周引产…遗体告别时「脑畸形死胎」突复活 17月后气炸告医院
▲人妻怀孕34周忍泪引产。(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北京胡姓人妻孕检期间发现腹中胎儿有先天性畸形,在先后求医无果后,怀孕34周时到医院做引产手术。万万没想到的是,被引产出的死胎竟然还活着,并在遗体告别时发出了哭声。胡女和老公17个月后以医院存在过错为由,索赔122万元人民币(约新台币533万元)。
据《北京晚报》报导,胡女是在怀孕26周做超音波检查时,发现腹中胎儿可能存在小脑蚓部部分缺失,为了求证,在此后近两个月的时间中,又先后去了几家知名大医院检查,都被医生诊断胎儿可能存在Joubert综合征。在已经明确孩子有先天畸形的情况下,夫妻2人无奈选择放弃孩子。
怀孕34周的她2016年3月住进医院做引产手术,注射药物2天后,接受了引产手术。医院的病历记载,女婴在分娩前10分钟,胎心无,娩出后有微弱心率,1分钟后消失,出生后1分钟、5分钟、10分钟的阿普伽新生儿评分(Apgar Score)均为0分。夫妻2人表示,尸体交医院处理,也不用尸检。
随后,让人意外的事情发生了!就在2人和孩子进行遗体告别时,「死胎」突然呱呱啼哭,这个有先天缺陷、还被注射药物引产的孩子竟然还活着!面对这个顽强的生命,2人最终还是签字将孩子抱回了家,此后3年多付出很大心血抚养着残疾的女儿。
▲死胎突然苏醒复活。(图/取自免费图库negativespace)
夫妻2人2017年7月将医院告上法院,认为医院不负责任,医疗行为存在明显过错,致使本不该出生的先天性缺陷胎儿出生,侵犯了他们夫妻的优生优育权,让他们不得不抚养一个残疾孩子,生活蒙受巨大灾难。2人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特殊抚养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22万余元人民币(约新台币533万元)。
对此,医院在法庭上表示,引产手术的操作程序上是按照医疗常规进行,不存在过错。
鉴定结果显示,医院操作的引产手术不违反诊疗常规,给药剂量也是常规剂量,不存在剂量不足的情况,但是对怀孕晚期药物引产术后畸形儿可能存活的情形未告知,视为告知不足;引产前胎儿胎心为0,出生后阿普伽新生儿评分均为0,后出现微弱哭声,情况少见,「考虑与胎儿本身生命体征微弱及现有检测手段局限有关。」
法院参考司法鉴定意见后判定,医院存在告知不足的过错,侵犯了夫妻2人合法的知情权,根据医院的诊疗过程及过错程度,赔偿夫妻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人民币(约新台币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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