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保全爬窗性侵女董座未遂 保全公司得連帶賠償80萬確定

台中市吴姓保全在去年7月间涉嫌酒后性侵女住户,民事部分,二审判吴及雇用的巨侨公司得赔80万元确定。示意图/ingimage

台中市一名女董座平时与10岁儿子住在北屯区某大楼二楼,去年7月间,大楼吴姓保全酒后起色心,攀爬女董座浴室窗户,欲性侵女子,过程中女子被打得头破血流,吴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4年6月确定,女子另对吴、巨侨保全公司求偿100万元,二审近日审结,判赔80万元确定。

民事部分,一、二审都认定,吴在上班期间,对女住户犯行,已遭判刑4年6月确定,有赔偿责任,另外吴男是利用职务机会犯行,与执行职务有关,加上巨侨公司仅举证有对吴征信,确认无前科素行,对其品德教育,但不足以证明巨侨公司,有已尽监督及相当注意,或纵加注意仍不免发生损害的状况,判巨侨公司有连带赔偿责任,审酌双方资力等情状后,认为吴、巨侨公司得负连带赔偿责任,判赔80万元,全案确定。

判决指出,吴姓男子是北屯区一处社区大楼的保全,吴得知一名经营电商的女董座,平日与10岁的儿子,独居在该大楼2楼,吴男认为女子可欺,去年7月31日凌晨4时许饮酒后,趁女子熟睡之际,背着另名刚实习2天的同事,独自离开管理室后,攀爬大楼外墙,从女子浴室窗户爬进屋内。

女子因为浅眠,听到声响后察看,还不断呼喊「老公、老公」,试图吓走吴男,但吴男仍冲入女子卧室内,强吻女子,甚至不断出拳殴打女子,女子强力挣扎,过程中吴男还抚摸女子胸部、乳头,欲强拉女子内裤,意图性侵。

女子不断抵抗,以手、脚攻击吴男下体,才没让吴男得逞,女子最后要儿子拿来手机后报警,也不断拉着吴男不让吴离开现场。

警方到场时,女子被打的满脸鲜血、衣衫不整,警方调查后,将吴男依伤害、侵入住宅、妨害性自主等罪,移送法办。

虽然吴男在法院审理时,否认涉案,辩称是有看到可疑人士,才进入女子屋内察看,不过一、二审的法官都不采信,认为吴男在案发前有询问女子儿子,确认女子家中状况,若真有可疑人士,吴却没有通报同事、警方到场,还攀爬窗户进入女住户屋内,与常情不符,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4年6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