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烤店女店员持炭火炉「一转身」误触3岁童 左手烧烫伤挨告
▲桃园市八德区某烧烤店梁姓女员工去年6月间回收炭火炉时,转身不慎误触3岁男童,造成左手烫伤挨告。(图/取自免费图库visualhunt)
桃园市八德区一家烧烤店梁姓女员工去年6月间晚间回收炭火炉,转身时不慎误触刚好经过身旁的3岁男童,滚烫的火炉碰到男童左手造成局部烫伤,经送医治疗后分别为一度与二度烫伤,事后家长提告;梁女侦讯时坦承疏忽造成男童被烫伤,检方4日侦结依过失伤害罪嫌申请简易判决处刑。
检警调查,24岁的梁姓女子在八德区某烧烤店工作,于去年6月7日晚间7时37分,当晚回收客人使用过的炭火炉至厨房时,转身时未注意四周是否有客人,误触刚好经过的3岁的男童左手,男童被烫得当场哭喊,事后被送医治疗被诊断出有一、二度烧烫伤之伤势。
案发后,梁姓女员工曾质疑男童被汤伤后,家长还在餐厅内未及时送医治疗,显有延误就医之嫌,家长侦讯时则表示,事发突然,因不知所措才坐下以手机上网查询应对方式,并无延误就医情事。
检方认为,梁女应知用餐时人潮较多,因餐厅对用餐客人年龄有所限制,导致手持炭火炉转身前疏忽未注意四周是否有客人,其有过失甚为显然,男童家长提出3家医院诊断证明书佐证,侦结依过失伤害罪嫌将梁女申请简易判决处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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