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乩童假借神明降驾猥亵少女 法院判刑8月

少年乩童假借神明降驾之意接近未满18岁少女、猥亵得逞,彰化地院依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猥亵罪,处有期徒刑8月。(叶静美摄)

一名20岁少年乩童想追求未满18岁少女,除假借神明降驾与少女聊天,还传讯受神明指示「要去找你」,在少女住处对少女强吻嘴唇、抚摸其胸部得逞,少年事后辩称双方为男女朋友,后来又称少女「只会听从神明的意见」,才会假借神明之意,彰化地院依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猥亵罪,处有期徒刑8月。

起诉书指出,少年在4年前开始担任彰化某宫庙乩童,因少女前来问事而相识,少年乩童自今年6月起,多次利用通讯软体Line,假称神明降驾附身,与少女聊天,取得少女信任,7月8日晚间再假借神明降驾,传讯少女受神明指示「要去找你」,再以要拿饮料给少女为由,前往少女住处,先与少女聊天,后强行亲吻少女嘴唇、抚摸少女胸部得逞,少女不甘受辱告知家人,并向警方报案。

少年乩童坦承犯行,但辩称双方为男女朋友关系,亲吻、拥抱及抚摸少女胸部,是经对方同意;后来坦承有冒用神明名义与少女经由LINE对话,但仍辩称,是因为少女「只会听从神明的意见」,不会听从他的意见,他才以神明的身分要求少女与他在一起,想法很简单,就是想让少女过得幸福,带她出去透透气。

法院审酌,少年乩童为逞一己私欲,竟先假借神明降驾名义与少女见面、猥亵少女,除造成少女心理上的压力,也对其身心健康与人格发展均有不良影响,更显见法纪观念薄弱,所为殊无可取,少年乩童虽想与少女洽谈和解及赔偿事宜,但女方无意合解,依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猥亵罪,处有期徒刑8月,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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