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无照躲拦查亡 警:小妹妹,妳的死是妳们自己选的

▲两名少女无照骑车又没戴安全帽,躲警方拦查被车撞,造成1死1伤。(图/东森新闻,下同)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高雄市两名15岁吴姓陈姓少女日前无照双载且没戴安全帽,为躲避警方拦查酿成1死1伤,引发社会议论。对此,新北市新店分局碧潭派出所巡佐施富国近日在脸书发文表示,「小妹妹,妳的死是妳们自己选择的,对我来说没有任何遗憾跟可惜。」台北市信义局长吴敬田也留言力挺。

施富国6日写道,一直以来,长官总三令五申要他们遇单纯违规别追车,事后迳举就好,那请问长官还有负责司法诉讼检察官法官律师们,以及喜欢在谈话节目耍嘴皮子的名嘴们,「哪位能告诉我单纯违规跟有犯罪事实的区别呢?犯罪嫌疑人脸上没有写字啊!还有,你们以为我们就只是单纯想开他罚单而已吗?」

施富国说,在警专上课学到「见警就逃、非奸即盗」,所以追车不只是因为对方违规,更怀疑对方是犯罪嫌疑人;制服警察巡逻查获的案件中,保守估计有超过半数是嫌疑人违规,被制服警察盘查而查获,当中当然会遇到嫌犯抵抗,就会衍生追车甚至街头搏斗,你们以为那些人会乖乖束手就擒吗?

「在台湾,最不缺的就是嘴炮人了。」施富国认为,为何要求警察不追车,而非要求违规违法人接受警察盘查呢?假如只一味顾虑违规违法的人权,那还需要警察、还需要法律吗,「小妹妹,妳的死是妳们自己选择的,对我来说没有任何遗憾跟可惜,警察,依法行政何错之有?」

篇文章短短3天就吸引近2万人按赞、近1000人分享,许多网友力挺,「以后叫名嘴、检察官、法官去抓犯人,警察取缔举发违规就好」、「依法行政,不然要法律干嘛?支持警方」;吴敬田也留言说,「支持警察执法,社会才能安定祥和」。

5日下午,两名少女在中山路、青年路口闯红灯被新兴警分局五福二路派出所员警发现,见对方要求停车接受盘查,疑害怕在巷弄逃窜,因车速过快撞上施姓驾驶的Mini轿车;骑车的吴姓少女伤势稳定,但后座的陈姓少女伤势过重,家属同意放弃急救。警方6日将施姓驾驶和吴姓少女依过失致死罪嫌送办。

警方调阅路口监视器画面,强调车祸发生到警用机车出现约间隔5秒,估计少女机车和警车约有50、60公尺远,事故主因应非警车紧追。高雄市警局长陈家钦也现身五福二路派出所力挺基层

新兴警分局副分局长林玉昆曾表示,「追与不追可能就要看当时状况,有些案子这难就难在说还没有盘查之前,还没有了解之前,我们如何去判断他只是单纯的违规还是有违法?实在有困难。」

▼两名少女撞上一辆轿车。

▲▼两名少女1死1伤。

▼施富国脸书PO文。(图/翻摄施富国脸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