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分不明惹议!海关暂扣的加热式烟 千条已经过期
由于加热式烟目前法规、法源尚未修立,使其「身分不明」,所以民众从国外携带加热式烟品被查到,会被海关暂扣。根据统计,目前海关暂扣加热式烟草有4.5万条、加热器组近千组,已经有千条烟草超过保存期限,有7件民众提出异议,想要把扣留的加热式烟品拿回,但仍遭否准仍扣留当中。
财政部长苏建荣今(2)日到立法院财政委员会进行业务报告,民进党立委吴秉叡质询时表示,由于加热式烟现在「身分不明」,卫福部尚未修法、以及给予解释令,使得许多加热式烟品暂扣在海关,恐怕面临国赔的问题。
根据财政部统计,目前海关从106年至今年8月底,已经扣留4.5万条烟,加热式器达987组。值得注意的是,106年所海关所扣的加热式烟品1030条,已经超过保存期限。
虽然目前还未有提出国赔申请,但关务署也陆续接到民众提出的异议,据统计,已经有7案民众依据行政罚法第41条提出异议,要求撤销扣押,已经遭到否准;但是也有2件提起诉愿、以及1案已经提起行政诉讼。
吴秉叡则表示,虽然他个人并不吸烟,但他认为,如果是因为含有尼古丁等有害物质,基于国人健康与儿少保护要禁止加热式烟的话,现在纸烟却可以销售并不符合逻辑,所以应该以客观的角度、对于吸烟者的健康角度来思考是否要开放加热式烟。吴秉叡并指出,就海关的查扣情况来说,加热器也只是机器,海关也要查扣,就如同纸烟跟打火机,打火机也要被查扣一样。
苏建荣今日表示,对加热式烟品管制,会配合卫福部做法来做,根据未来烟害防制法中定义,来评估是否为烟品管理法的管理范围。关务署表示,卫福部目前态度是将加热式烟草及加热器视为一体,未来会配合卫福部正式政策拍板及修法,调整加热器税则税号,与加热烟草规定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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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热式烟。(图/记者吴静君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