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部促财政部改善 医药费列扣除额长期溢列有解

审计部说明,财政部自98年度起,建立综合所得税扣除额单据电子化交换机制,各医疗院所、保险公司于每年3月透过「财政部电子申报缴税服务网」上传医疗保险收费明细资料,并由财政资讯中心于赋税资讯系统建置医药费及保险凭证资料库,供各国税局作为查审个人列举扣除额之参考。

然而,审计部于110年9月查核发现,上述资料库缺乏保险给付资料,各国税局针对个案是否领有保险给付,仍需逐案向保险公司付费函查,徒增稽征作业与审核时程,并增加经费支出,因此,审计部遂于111年2月函请财政部督促检讨妥处。

审计部表示,经追踪改善情形,财政部已督导各国税局与中华民国人寿保险商业同业公会洽商资料提供事宜,各保险公司同意自113年起,于每年3月将前一年度保险给付资料上传至财政部电子申报缴税服务网「扣除额电子资料交换系统」。

审计部指出,经财政部统计,113年计有保险公司21家,共上传1,669万余笔资料,供各国税局查核运用,大幅提升查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