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全面立法限制企业碳排放 违者可禁止经营

深圳全面立法限制企业碳排放 违者可禁止经营。图/新华网

广东省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周二(29日)表决通过立法,授权市政府制订重点行业碳排放强度标准,超标企业将被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是中国大陆首个生态环境保护全面立法。

新法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拟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当中要求市政府设立固定总量碳排放额,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同时推动全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并建立低碳激励机制奖励小微企业、社区家庭个人的节能减排行为。

法例订明,有关部门应主动向公众公开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企业讯息,及时公布碳排放权交易企业资料。重点排污单位亦应及时、如实公开环境讯息,接受公众监督,确保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