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吓人的政府购买制
政府正在规画第三种海水淡化厂兴建模式,先由政府出资兴建,交由民间营运,期满再交还政府,类似OT模式。(本报资料照片)
财政部近日预告《促进民间参与公共建设法》修正草案,即所谓的「促参2.0」,其中最重要的机制是增加所谓的「有偿取得公共服务机制」(PFI),虽然财政部的理由说得冠冕堂皇,但坦白说:很吓人!
过去的《促参法》奖励民间投资公共建设,最重要的筹码是给予业者特许权,业者在特许权期限内努力赚钱回本,特许权结束后,或是把设施归政府所有,或是重新再标售特许权,总之,政府基本付出较有限又可控。
但修法后被视为最大「亮点」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这个用白话文讲就是「政府付费购买」,却可能变成「不可控」的长期黑洞,而且政商运作甚至官商勾结、败坏吏治的机会更高。
因为这个很好听的名词,代表政府承诺长期以特定价格向厂商购买服务或商品,例如,对民间投资海水淡化厂,政府承诺以每度30元买进。当然,政府购买价格一定远远高于市价或是正常价格。
其实,这种恶劣的案例早已发生,政府对离岸风电给予20年的保证收购价格,这个价格不仅远高于国内发电价格2~3倍,也远比国际价格高,根据业界的计算,全民未来20年将因此多缴纳1兆多元的「电税」给开发商。不仅风电如此,陆上光电的种电也是享有高保证价格,外界也看到绿色政治势力纷纷抢进分食。
因此,纵然财政部为了「促参2.0」讲出一堆道理,但只要想想台湾恶劣、败坏的政商关系,看看蔡政府搞绿电让开发商大赚多少钱,这个「有偿取得公共服务机制」还是免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