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业用时间解决历史共业

寿险业接轨ICS2.0第二阶段过度措施

金管会「感恩节」送寿险大礼,公布接轨ICS三大纾困措施,寿险业者表示就是用时间去解决过去的高利率保单保袱,游戏规则确定后,即可依接轨计划逐步强化资本结构、拉高CSM,可以「稳定又有秩序」的接轨。

寿险业亦表示,接轨ICS代表寿险「转型」,过去大量吸收保费、积极投资运用,在股海债市杀进杀出的时代告终,未来的寿险公司回归「保障」,赚取稳定的利润,卖的商品主要会是保障型寿险、健康险及投资型保单,赚死差与费差为表,不能再靠大量投资高风险标的赚利差益。

六大寿险责准利率6%以上的保单,约占其责准金的13%到30%不等,如国泰人寿有27.9%、南山人寿约25%、富邦人寿低于20%、台湾人寿约13%多,新光人寿约25%~30%之间,对于金管会给予50点流动性贴水,都表示欢迎,更乐见有15年的过渡期,让公司有足够的时间,逐步达成接轨目的。

另外,如台新金控亦表示,保险局确定台版ICS规定后,也会开始考虑并购寿险公司,因为相关价格及缺口可以比较明确。不排除在2026年接轨前,可趁国内寿险价格较低时,并购寿险,快速扩大台新人寿的经济规模。

寿险业者表示,台湾因保户爱储蓄,过去累积较多高利率保单,加上国内债券市场浅碟,新台币保单的保费主要投资美元债券资产来支应,因此台湾寿险业有其他市场没有的「资产负债币别不匹配」的问题,且负债存续期间也较资产长,在接轨上确实挑战很大。

金管会给予15年过渡期,寿险业者指出,欧盟2016年实施保险资本适足率「Solvency II」时的过渡时间是16年,韩国实施「K-ICS」的过渡年限是10年,台湾订15年,业者认为「与国际相当,且符合业者的预期」。

寿险业者强调,近年各大寿险公司为接轨做了不少努力,包含商品转型,在15年的过渡年限期间,将持续透过商品转型及资产调节,与兼顾风险下积累新契约CSM,及提升获利能力,逐步淡化过渡项目采用程度,维持清偿能力稳定性。

台版ICS「保险业新一代清偿能力制度」

现行保险业采用的资本适足率,即美式的风险基础资本额(RBC),到2026年将改采欧洲国际保险监理官协会(IAIS)订出的保险资本标准(ICS)2.0版,ICS规定中本就同意各国考虑其保险业特殊性,可有在地化监理指标,因此在ICS框架下,订出符合台湾的「台版ICS」(TW-ICS)。

现行保险业RBC是以200%为最低法定监理指标,到2026年接轨的TW-ICS,将以100%作为监理合格门槛。另现行RBC是以发生率VaR95(95%风险值)反映风险,而ICS则是以VaR99.5(99.5%发生率)来反映风险,寿险业者形容,若RBC要合格,公司可能要拿出100亿资本,但在ICS下,同样规模及风险,要拿出300亿资本,即相对严格及高标,欧盟订此标准,主要是强化大到不能倒的保险公司资本要求,避免出问题引发系统性风险。

同时,ICS的负债亦要采公允价值,即用无风险利率(多是公债利率)去折现,大部分旧保单都需增提责任准备金或公司要大量增资,因此接轨被视为极大的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