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周刊/以重惩手段 解决工业用地历史沉疴
文/庄孟翰
在传统主要生产要素「土地、劳力、资本」中,常会因为要素价格变动而导致产业外移,最显著的例子为日本战后1960到1990年代,三十年间曾经创下每年大约10%经济成长的奇迹。
其后,因为要素价格高涨,导致部分产业外移至台湾,从而造就了1966至1996年三十年间平均经济成长率超过9%的另一奇迹。
其间,又因为中国积极推动改革开放,挟着便宜的土地与廉价的劳力,不断设立经济特区,大量吸纳台湾的传产制造业资金、人才与技术,加以外资大量涌进而成为世界工厂,三十年间,每年大约10%的经济成长率,也让中国一跃而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
如今,在中国传产要素价格高涨与高科技产业竞争的情况下,台商处境愈来愈艰困,虽然有些产业可以经由政府刻正大力推动的「新南向政策」而迁移至东南亚各国,惟亦有不少产业亟思返台,却又因为「五缺」,亦即全国商业总会所提出的「缺水、缺电、缺土地、缺人工、缺人才」等问题遭遇阻碍,而当前最值得关注的首要议题,便是工业用地价格高不可攀。
针对产业缺地议题,最近行政院已拟定对策,拟就工业用地闲置三年以上者,将通知地主在两年的缓冲期内完成使用,若是地主依旧未开发,将视闲置时间长短、情节轻重,处以土地公告现值10%以下罚款,一个月后再不改善就强制拍卖。
根据工业局统计,截至八月底为止,全台共闲置七百四十七公顷土地,这些闲置用地都违反当初政府规划的目的,也妨碍国家经济发展。此外,最近内政部也已发文各地方政府,对于闲置工业区土地进行全面清查,真希望政府能够剑及履及,一举解决产业缺地问题。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我们何不趁此机会,倾全力一举解决工业用地之历史沉疴,以期开创另一经济发展契机。
其实,如认真检讨地狭人稠的台湾,为何还会有那么多人囤积那么多的工业用地,甚至农业用地?主要原因在于一些投机客将土地视为投资商品,刻意养地,这些土地只要一经变更地目,即可身价百倍,一夜致富。纵然违规使用,例如工业住宅,往往也可经由罚款就地合法。
再如林口A7合宜住宅,原农地系经由区段征收变更为住宅用地,导致附近农地价格数倍上涨至每坪超过十万元,其因即在于囤积居奇静待开发机会。
因此,当务之急除积极清查闲置工业用地之外,更应就超过规定期限者,依闲置时间倍数累进课征地价税甚或启动空地税机制。另外,罚款之外,亦可研拟土地税法第二十一条:「凡经直辖市或县(市)政府核定应征空地税之土地,按该宗土地应纳地价税基本税额加征二至五倍之空地税。」
或依平均地权条例第八十三条:「以经营土地买卖,违背土地法律,从事土地垄断、投机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得并科七千元以下罚金。」之可行性,相信只要一经宣示,即使仅是备而不用,必要时也是对付投机客的一大利器。
而更重要的是,一旦政策效果得以彰显,在土地大量释出的情况下,地价势必随之大幅下降,政策目的即可顺利达成,更何况未来在房地合一税制下,已无法再经由囤积居奇获取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