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周刊/二箭齐发 闲置工业用地现形
文/庄孟翰
—第一箭土地税法:加征2-5倍空地税—第二箭平均地权条例: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徒法不足以自行,有法却不执行?原因何在,不是官员乡愿就是行政怠惰!
针对闲置工业区用地问题,宜兰县政府为配合中央政策率先射出第一箭,宣布自2018年起将对县内利泽和龙德工业区闲置私有土地加征五倍「空地税」,预计可为县库增逾一千三百万元税收,可谓一举两得。不过,这只是个开头,应该再祭出第二箭平均地权条例第八十三条「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以期双管齐下,确保政策顺利推动(请参阅附注文字说明)。
赖揆上任以来,为解决全国商业总会所提出缺水、缺电、缺土地、缺人工、缺人才等「五缺」问题,却面临工业用地价格高不可攀的难题。
针对产业缺地议题,行政院迅即拟定对策,拟就工业用地闲置三年以上者,将通知地主在两年缓冲期内完成使用,若地主依旧未开发,将视闲置时间长短、情节轻重,处以土地公告现值10%以下罚款,一个月后再不改善就强制拍卖,此一策略极为正确,惟应严格执行,方可在最短时间彰显绩效。
其实,抑制房地产价格并不难,各国早有对策,成败端视执行力!
以下再就近年常见港、星、澳、加、英、德等国加征税额与刑罚措施,提供参考。
一、香港由于受到美国QE1与QE2两轮量化宽松政策之影响,政府为压抑不断飙涨的房价,遂宣布自2010年11月21日起将印花税就4.25%的基础,再加征额外印花税(Special Stamp Duty, SSD),对买入的物业在六个月内转售,除缴交4.25%的印花税外,买卖双方需支付交易金额15%的额外印花税;6至12个月转售,税率为10%;12至24个月税率为5%。
二、新加坡同样为抑制房价,规定2011年1月14日以后购买的房产,若在四年内卖出,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卖方印花税Seller’s Stamp Duty(SSD),亦即第一年卖出缴纳16%,第二年12%,第三年8%,第四年4%。此外,买房不住,还将面临高额罚款与牢狱之灾。
三、澳洲从今年七月一日起,维多利亚州对外国买家额外征收七%的印花税,新南威尔斯州及昆士兰州分别为8%及3%。
四、加拿大于2016年8月2日起,对外资买房课征15%不动产交易税。
五、英国自2014年12月将印花税改依交易价按不同税率计算,房价在12万5千英镑(约台币508万)以下,免缴印花税;92万5千英镑(约台币3765万)以下印花税为5%,逾92万5千英镑者提高至10%。
六、德国为维持长期稳定房价,主要系以税制、行政与刑罚措施同时并进,在行政措施方面,当房价超过合理价格20%时,卖方将面临最高五万欧元罚款;至于刑罚措施为当房价超过合理价格50%时,除巨额罚款外,还会面临三年有期徒刑,罪名为涉嫌炒作、扰乱经济。
目前政府为因应台商回流,正亟思解决五缺用地对策,建议参考经济部于2009年所推动工业区土地租金优惠措施「006688专案」,亦即前两年免租金,第三、四年租金六折计算,第五、六年租金八折计算,期满后如欲购置,可将所缴纳之租金自土地总价扣除,另亦可考虑改良为「0022446688专案」,以期短期彰显政策绩效。
最近台北市大直明水路、敬业路一带「大湾北段」商业区及娱乐区,经查获1675户违规使用,台北市都发局原预定年底开罚,每户可处六万至三十万元罚款,却因市议员提出质询而暂缓执行,真不知最后是否又会如同内科工业住宅一样缴交罚金了事?雷声大,雨点小,最后还是回到原点。
以上分析,除可参考港、星、澳、加、英、德加征额外附加税额之外,另亦可就持有成本─地价税之税基机动调整,此外,如能再辅以平均地权条例之刑罚相关规定,政策效果当可立竿见影。
办法是人想出来的,相关法令早已存在,最后就看执行力如何发挥了!
【更多精采内容,请见《理财周刊》900期,便利商店及各大书店均有贩售www.moneyweekly.com.tw】【提升理财力--理财课程资讯www.moneyedu.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