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业务员制度争议 金管会:明确订出三大解决方向

寿险业务员到底是雇佣还是承揽制?金管会主委黄天牧11日表示,会以前金管会主委顾立雄尝试订出的雇佣或承揽管理类型特征,配合劳动部劳动契约类型化方向,且不影响保户权益及兼顾劳资双方意见下,去解决问题,「我们(金管会)有面对问题的决心」。

保险局长琼华则是明确订出三大解决方向,一是与劳动部合作,尽速检视每一家寿险公司的业务员管理及奖惩办法,看是否有逾越业务员管理的范围,即公司是否进行过多的管理;二检讨业务员撤销登录或停止招揽的相关办法;三是研议区分招揽佣酬服务津贴

立委江永昌11日举行保险法177条公听会,要解决寿险业务员多年来的劳动契约争议,即寿险公司常诉求与业务员是「承揽」制,也就是按件计酬,公司不提拨退休金,也没有遣散费等,但争议点即寿险公司会对业务员进行管理、要求业绩,并会进行惩处及开除等动作,超越承揽的范围。

某寿险公司业务员工会反应,公司强调与业务员间是单纯承揽关系,业务员被爆料介入保户家庭成为小三,该寿险公司即表示会将此案送评议委员会代表寿险公司已管到业务员的私生活,并非仅限于业务往来或保户权益的招揽管理。同时业务员若发表对公司不当言论,也可能被解约,续期佣金即再也领不到,所以业务员与寿险公司间应有经济从属关系,要视为雇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