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人寿劳资争议吵不停 金管会出手保险业承揽、雇佣认定有新规

南山人寿多年与工会闹得满城风雨,劳资纠纷多年来迄今未解,引发外界高度关注。(图/资料照)

记者纪佳妘/台北报导

南山人寿的劳资纠纷已经多年,业务员的承揽、雇佣问题长期未解,金管会主委顾立雄今(23)日表示,公会已有订出相关特征,不只是南山人寿,未来所有保险公司都要按照此标准进行管理

南山人寿多年来与业务员之间的问题尚未解决,金管会主委顾立雄对此表示,金管会正设法解决当中,承揽、雇佣的老问题已请公会拟定相关标准,若认定是雇佣,就要按照雇佣特征进行管理,若是关系上最松散的承揽关系,就必须按照承揽关系来管理。

顾立雄指出,公会标准已经出来了,不只是南山人寿,所有保险公司都要按照此特征和标准进行管理,如是承揽关系,教育训练强制员工到场,这就有雇佣的特征,也已列举特征之一;若是混合制,部分雇佣、另一部分是承揽,就要在雇佣范围内只能做那部分,离开雇佣后就要用承揽,最复杂的还有承揽,加上雇佣和委任

顾立雄提及,这已与公会讨论过很多次,希望法遵部门未来都能够落实。此外,有些问题是在颁布前于法院进行诉讼,那就透过诉讼来解决,而工会的新诉求,也请南山与工会进行处理。

金管会保险局长琼华补充,大部分保险公司都有承揽、雇佣的2种关系,全部采用承揽的公司并不多,但多以承揽为主,通常主管职会搭雇佣,而南山的主管职仍是以承揽为主,其他保险公司也有雇佣加委任的方式

▲金管会主委顾立雄。(图/资料照)

举例来说,一名员工不仅担任主管,同时也兼任行政职,其中管理职可能以雇佣方式,采用部分工时来处理。整体保险业来看,目前出现较多纷争的只有南山?施琼华说,目前看起来是只有南山。

根据保险业务员劳务契约类型实施措施检视表,各公司对于劳务契约类型的实施措施,首先是业务员非属劳动契约关系者,例如承揽、委任契约关系,另包括双合约中非属劳动契约关系者,降低被误认为劳动契约关系的风险;再者是业务员属于劳动契约关系者,包括雇佣制、双合约制中属劳动契约关系者,降低违反劳动法令的风险。

另依司法院大法官释字第740号解释意旨,保险业务员是否具备劳动契约关系,即应于劳务提供与报酬给付的层次上,视业务员「是否自由决定劳务给付的方式」、「是否自行负担业务风险」等2核心要件作为判断。因此,对于保险公司采取「非劳动契约制」者,须区分劳务契约主给付义务部分的实施措施,以及非劳动契约制下通常伴随出现的行业特征实施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