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摘精选》顶漏水导致顶楼住户的家具装潢损坏 如何求偿?

我家顶楼漏水,就修缮费用应该要如何负担?若因顶楼漏水导致家具、装潢损坏可否一并请求赔偿?(示意图/shutterstock)

案例

小明居住在大楼顶楼,不过因为屋龄较久,屋顶防水层渐渐老化,只要雨下得比较大,天花板就会开始滴水。小明家中的天花板有装潢过,也因为漏水导致天花板及家中家具有部分因漏水下渗而损坏。请问小明可以请大楼管委会修缮顶楼漏水问题,并赔偿家具损坏之损失吗?

争点

我家顶楼漏水,就修缮费用应该要如何负担?若因顶楼漏水导致家具、装潢损坏可否一并请求赔偿?

分析

☆顶楼楼板因属共用部分,修缮费用应由管委会以公共基金支付顶楼楼板一般而言,除了有特别约定之情形外,是属于共用部分,而共用部分如果需要修缮,修缮费用的负担方式则依照《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10 条第2 项的规定:共用部分、约定共用部分之修缮、管理、维护,由管理负责人或管理委员会为之。其费用由公共基金支付或由区分所有权人按其共有之应有部分比例分担之。但修缮费系因可归责于区分所有权人或住户之事由所致者,由该区分所有权人或住户负担。

所以简单来说,除非是有特定住户造成漏水,否则基本上就是由公共基金或由住户按各自的应有部分比例去分担。

因此,如果就漏水之原因已经厘清,并不是由特定住户所造成的漏水,则就顶楼漏水的修缮费用,是可以请大楼管委会负责的。

☆家具及装潢因顶楼漏水损坏,亦得一并请求管委会赔偿

另外,就家具及装潢因顶楼漏水损坏的部分,依照目前的实务见解,多认为可以请求管委会将损坏的家具、装潢一并回复原状,理由是管委会负有对于顶楼平台的修缮义务,如果因为管委会怠于履行修缮义务,导致住户财产的损失,那么管委会显然对于住户之家具、装潢损坏结果有所过失,应当为此损坏结果负责。

实务见解参考

台湾新北地方法院99 年度重简字第1256 号民事判决按共用部分、约定共用部分之修缮、管理、维护,由管理负责人或管理委员会为之。其费用由公共基金支付或由区分所有权人按其共有之应有部分比例分担之。但修缮费系因可归责于区分所有权人或住户之事由所致者,由该区分所有权人或住户负担。其费用若区分所有权人会议或规约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10 条第2 项定有明文。本件经委托台北市土木技师公会进行系争房屋顶楼之漏水鉴定,经该会鉴定结果:(一)系争原告之漏水部分:1. 漏水原因:(1)鉴定人检视标的物各房间之天花板,皆设有消防洒水头,依据原告描述洒水头及相关管路未曾发生渗漏且餐厅上方天花板经检查测试无异状,另鉴定人检视室内各房间天花板及墙面皆有程度不一的漏水损害情形,且室内天花板及壁纸皆属旧品,根据原告叙述皆未更新过,故鉴定人研判漏水原因排除室内洒水头及天花板内相关管线渗漏所造成。(2)鉴定人检视标的物楼上即屋顶层露台现况,露台地面有公共水表箱位,水表箱旁有一梯脚已切除之金属爬梯,露台上并有一管道间通气墩,鉴定标的物上方露台除公共水表箱内,其余露面皆已重新施作整体防水完成,而露台其它区域旧有防水层施作方式为表面有隔热砖覆盖与新作防水处理方式不同。(3)鉴定标的物会漏水原因可能为以下:

I 公共水箱位置积水导致水压过大渗透下去。II 金属爬梯梯脚或固定用金属铁件破坏旧有防水层。III 金属铁件破坏露台楼版内管线或楼版内管线品质不良导致漏水。Ⅳ露台泄水坡度不良或漏水头阻塞或施工不良造成积水或渗漏。Ⅴ露台防水层防水失败。Ⅵ管道间露台上方通气墩或女儿墙与露台楼版接缝不良,雨水由此渗漏至鉴定标的物室内。有该公会100 年1 月13 日北土技字第10030075 号鉴定报告书在卷可稽,足认系争房屋之屋顶露台确有漏水、渗漏之情形。而系争房屋之屋顶露台系属大庆榕庄大厦之共用部分等情,复为被告所不争执,是依前开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10 条第2 项之规定,其修缮、管理、维护自应由管理委员会即被告为之至明。负损害赔偿责任者,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契约另有订定外,应回复他方损害发生前之原状,债权人亦得请求支付回复原状所必要之费用,以代回复原状,民法第213 条第1 项、第3 项分别定有明文。本件被告怠于履行其修复系争房屋屋顶露台之义务,致原告之系争房屋屋内之天花板、装潢、墙壁均因漏水受损,被告就原告之系争房屋所受之损害显有过失。是原告主张被告应就系争房屋之损害负赔偿责任等语,应属可采。

(本文摘自《恶邻退散:专业律师教你40 个告别坏邻居的自保撇步》/布克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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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都市住宅大多为高楼大厦集合式住宅,为了加强管理维护,我国于民国84 年间制定了《公寓大厦管理条例》加以规范,而各社区也会自行制定相关规约,透过区分所有权人会议决议集合式住宅的公共事务,并组织管理委员会加以管理,俨然形成一个小型的共同生活圈。

而社区内住户之间如此密切、频繁的互动,难免会涉及彼此的权利义务纠葛,因而产生摩擦,甚至是对簿公堂的情形,因此,本书整理了日常生活中最常见和实务上所发生最新的居住权益议题,以浅显易懂的文字描述,让大家能够轻易理解与自身相关的法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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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殷殷期盼本书除了能够增加大家的法律知识外,也能在遇到居住权益问题时,成为一本实用的工具书。由于居住争议类型万千,难免疏漏,无法一一罗列说明,留待将来有机会再行撰写不同类型的案例,为大家建立最基础的居家法律知识。

【作者简介】

吴孟勋律师

学历:

政治大学法律系学士

政治大学法律系研究所刑事法组硕士

经历:

律师高考及格

专利代理人

维欣联合律师事务所主持律师

国防部公聘律师

台北市政府法律咨询律师

新北市政府青年律师服务团律师

财团法人法律扶助基金会覆议委员

财团法人法律扶助基金会扶助律师

著作:

抢救被告—律师在警局教战手册(共同执笔人)

陈柏均律师

学历:

政治大学法律系学士

政治大学法律系研究所刑事法组硕士

经历:

律师高考及格

专利代理人

维欣联合律师事务所合署律师

长风律师事务所合署律师

世新大学终身教育学院法律学士二十学分班讲师

台北市政府法律咨询律师

财团法人法律扶助基金会审查委员

财团法人法律扶助基金会扶助律师

著作:

抢救被告—律师在警局教战手册(共同执笔人)

林明贤律师

学历:

政治大学法律系学士

辅仁大学法律系研究所公法组

经历:

律师高考及格

维欣联合律师事务所合署律师

台北市政府法律咨询律师

财团法人法律扶助基金会扶助律师

许仁纯律师

学历:

东吴法学法律学系学士

辅仁大学财经法律学系硕士

经历:

律师高考及格

台北市危老重建推动师

远东联合法律事务所律师

环宇法律事务所律师

维欣联合律师事务所合署律师

台北市政府法律咨询律师

财团法人法律扶助基金会扶助律师

(本文摘自《恶邻退散:专业律师教你40 个告别坏邻居的自保撇步》/布克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