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工携14岁少女「远征台中、高雄摩铁」  她羞认「恋爱惹」男友被告

▲一位离婚水电工跟14岁少女交往被告示意图当事人。(图/pixabay)

记者叶国吏综合报导

一位离婚的水电工与14岁少女交往,2人发生多次性关系,少女跟家人坦承「我有交往对象」,让水电工被家人提告,台中分院依妨害性自主判刑1年。

根据《联合报》报导,水电工在2018年2月透过脸书认识14岁少女,认识一个月后就见面交往,交往期间多次到台中、高雄汽车旅馆发生性关系。少女交男友后跟家人透露「我有交往对象」,家人得知后发现事态严重,询问后怒告水电工。

水电工与少女家人提供36万元和解,但少女家人认为水电工根本没有诚意何解,因为水电工喝酒到家中骚扰。法官认为,水电工明知少女仅有14岁,却还是不顾少女心智尚未成熟,与她交往、发生多次性关系,已影响少女身心发展

不过水电工因为已经离婚,尚有老父、2未成年子女需要扶养,故从轻判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