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男捡尸嫩妹摩铁客满公厕硬上 法官听他说「前5次都没事」火了
硕士男捡尸失恋女,法官听他说:「之前5个都没事」火大判4年2个月。(示意图/达志影像)
台中一名江姓男子去年在路旁见女子小珍(化名)醉倒,假意搭讪后,带到公厕性侵得逞,庭讯时竟然对法官说:「之前曾经这样至少跟5个女生发生过性行为」,法官听后大怒将他判刑4年2月徒刑。
据了解,江姓男子2019年2日8日凌晨许在台中市某酒吧门口守候,见小珍酒醉意识不清,被多名友人送上计程车,江男立刻开车尾随在后,趁小珍下车跌坐在地时,立即上前攀谈,随后将她搀扶上车。由于小珍刚与男友分手,情绪低落陷,不但在酒吧把自己灌醉,打电话给前男友还遭对方封锁,江男为了博取小珍信任,就将手机借她使用,并四处找寻汽车旅馆休息,但都客满。
凌晨6时许,小珍意识逐渐清醒,为摆脱江男,遂以想上厕所为由,要求江男将车停在附近公园,一下车就冲进公园,不料江男紧跟在后,将人拉进厕所内硬上得逞。
江男庭讯时辩称2人发生性行为是你情我愿,法官询问:「过去有无在酒吧外搭讪女生,见面第一天发生性行为的经验?」,江男则回:「我之前也曾经这样跟几个女生发生过性行为,最少有5个。」,显然并非初犯,行为实不可取,遂依强制性交罪判他4年2月徒刑。